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锡新检民公告〔2025〕5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薛华侨(公民身份号码320724******206059)对外销售假冒防火涂料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消费 者权益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消费者权益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长江北路12号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第二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0-80839215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