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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发票7亿元
2018-01-11 14:11: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邓敏)近日,由重庆市南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巴毅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经过二审法院审理,维持原判。该案涉案金额7亿余元,是该区迄今为止办理的金额最大的涉税刑事案件。

  经查,20122月至20153月,被告人巴毅伙同巴某(20153月死亡)、蒋某(20153月死亡),先后在重庆市南川区、安徽省阜阳市等地的工商部门注册成立10家医药公司,面向安徽、四川等地的医药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获取非法利益。其间,被告人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余份,发票金额累计7.3亿余元,给国家造成巨额的税收损失。 

  20151013日,南川区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南川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发现,巴毅到案后,拒不供认犯罪事实,给侦查和起诉工作造成了障碍。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两次将该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公诉人审查卷宗213册,核实了大量证人的证言,在被告人“零口供”的情况下,于201678日依法向南川区法院提起公诉。20171031日,南川区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巴毅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