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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湖更美了
2018-01-12 10:11:00  来源:

  冬日的凤凰湖,一如夏天般翠竹环绕,青山绿水,如诗如画。“这湖水能如此秀美,还得感谢那位柔情似水的女检察官。”20171220日,泸州市纳溪区某村村民邓某高兴地告诉记者。

  邓某口中那位女检察官就是纳溪区检察院检察长朱亚梅。 

  201610月,凤凰湖检察工作联络点成立,这是朱亚梅调任后不足一个月交出的生态检察工作“答卷”。她似乎并不“满足”,于20175月,又正式组建泸州市首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凤凰湖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站。工作站借助全覆盖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水源地环境实时动态监控。 

  “保护生态环境除了在‘点’上用力,更需要在‘面’上铺开。”在朱亚梅的努力下,20174月,区人大常委会作出《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决议》。同时,该院与法制办、环保局等会签的《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意见》也顺利出台。为有效延伸监督触角,该院立足远程视频、法律监督网络平台等,以派驻检察室、“流动检察室”、检察工作站为载体,采取“定点+巡回”模式,构建起区、镇、村三级生态检察监督全覆盖体系。 

  20177月,在日常监督巡查中,朱亚梅发现某酿酒企业涉嫌向凤凰湖偷排生产污水。经调查属实,该院遂向区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的检察建议。20178月初,环保局采纳检察建议后,对该企业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成企业恢复湖水水质。 

  这只是朱亚梅用“情”于秀美纳溪的一个工作缩影。2017年,她带领干警深入29个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和企业,开展环保督察127人次,现场监督整改问题35个。该院收集到生态环境方面的线索17条,开展检察官巡查200余人次,组织检察官以案释法12件次,向凤凰湖景区管委会、环保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件,均被采纳。(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