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国有281个检察院进行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试点怎么搞、成效怎样、如何完善?记者近日走进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一探该院推进这项工作的做法与经验。
专业化机构,十个月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51件
201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同年11月,“两高”等六部门出台《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随后北京市高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试点工作如何落地?“我们首先进行了深入的调研论证,结合区域司法实践研究制定试行办法和方案,按照边试点边探索、边探索边完善的原则,走专业化道路,探索出了专业化办案机构专职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机制。”丰台区检察院检察长叶文胜说。
2016年底,经北京市检察院批准,该院对内设机构职能进行配置整合,成立了轻罪专业化办案机构——轻罪案件检察部,由该部牵头组织实施这一创新机制。
据介绍,轻罪案件检察部共有员额检察官13名,占全院员额检察官的19.3%;负责法定刑三年以下的刑事案件办理。2017年1月至10月,该部受理起诉案件1226件,占全院同期审查起诉案件总量的70%,其中相当部分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
对于试点成效,轻罪案件检察部主任张磊列举了一组数据,2017年1月至10月,该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551件570人,其中533件550人适用速裁程序,13件14人适用简易程序,5件6人适用普通程序。
打造“一网三室”,案件办理步入“快车道”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必须借力信息化、大数据,才有助于快审快结,尽早实现公平正义。”丰台区检察院在试点之初就认识到这一点。
经协商,由该院牵头组织协调,与区公安、法院、司法部门联手,四家单位共同搭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局域网,建立信息化办案共享系统。系统主要功能是通报反馈办案中的常见难点、突发事项,包括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居住地核实、赃证物移送、法律帮助等工作的进展,提示相关部门需要聘请翻译、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等特别注意事项。
“平台主要是及时提示案件信息,将社会调查、前科调取等工作前置,最大限度为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提速。”叶文胜说。
张磊介绍,以社会调查为例,过去往往要等到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才能启动这项工作,检察机关给司法局发函由其进行社会调查,现在通过信息共享,司法局接收到公安机关上传的信息后,即可着手提前进行社会调查,无须等待检察机关发函,把“等待移送案件”的时间节省下来,等于为案件办理提速。
在加强技术支撑的同时,该院不断提升硬件设施,设立认罪认罚工作室、值班律师工作室、刑事和解工作室,保障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讯问、法律帮助、刑事和解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记者来到该院律师工作室,正在此值班的北京市民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芦运增告诉记者,根据区司法局的指派,他2017年共来值班20多次,主要是给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律师相当于给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一对一的‘上门服务’,节约了办案时间和司法成本。”
规范量刑建议,采纳率达到92%
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该院与区法院结合本区司法实践,制定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明确量刑建议工作办法》《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被害人权益保障工作意见》等制度规范,选取交通肇事、危险驾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故意伤害、盗窃、非法持有毒品6类案件,结合案件中常见量刑情节,由检察官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提升量刑建议工作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据了解,该院还与法院、司法局制定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量刑协商备忘录,对6类罪名和常见量刑情节,明确量刑计算方式和裁量尺度,统一法官、检察官、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的量刑尺度,尽力提高认罪认罚从宽的适用率。
2017年1月至10月,该院对24件案件提出明确的量刑建议,包括危险驾驶案件10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8件、故意伤害案件2件、交通肇事2件、非法持毒1件、盗窃1件,其中22件量刑建议获得法院采纳,采纳率达到92%。
该院同时探索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与相对不起诉制度衔接办法,统一了相对不起诉的标准和尺度。2017年1月至10月,轻罪案件检察部共作出不起诉决定163件184人,占全院不起诉案件总数的81.3%;举行不起诉听证33件39人,经不起诉听证后作出法定不起诉3件8人,相对不起诉25件26人,存疑不起诉4件4人,起诉1件1人。
“制度的衔接,目的是在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下,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办案质效。”叶文胜最后说。(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