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打”颇堪忧
2018-01-19 14:44:00  来源:

  邹市明左眼的血肿,特别吓人,叫人心疼。医院说,他双侧眼眶多发性骨折,眼睛轻度白内障、玻璃体浑浊,左眼视力0.1,双眼不能持久视物——这都是拜拳击所赐。

  是的,邹市明得过全国、奥运和职业赛冠军,戴过金腰带,可这些,挽回不了他宝贵的眼睛。 

  阿里远比邹市明伟大,荣誉比邹市明多得多,他最后传递奥运火炬时哆哆嗦嗦的惨状,更远甚于邹市明。 

  我是那么不喜欢这个拳击运动。 

  英国皇家医学会多次报告,要求禁止屡屡致人重伤乃至死亡的拳击运动,很多智者也有此呼吁。拳击界人士振振有词反驳:“他们只考虑摧毁我们的运动,我们关心的是,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保存这一运动。” 

  其实这里的问题,不单在于安全。 

  拳击起源于古希腊,本是富人驱使家奴角斗而从中取乐的,拳手被击致死,家常便饭。中世纪欧洲再兴有彩拳击赛,供观赏者押注,拳手在场上奋力搏斗是为了谋生,死伤难免。如今各类拳击赛当然与早先有别,虽然不时传出老板和拳手关于“钱”的争端,但毕竟定了规则并采取了一定安全措施,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它的巨大刺激性使亿万观者如痴似狂,但其弊端显而易见,不断受到人们批评。 

  面对反对舆论,拳击组织和爱好者最有力的辩词是:其他体育运动也伤人死人,为何单单反对拳击? 

  这是一种迷惑人的论调。依我看,其他绝大多数运动均属于良性竞技,是充分利用人的智慧、技巧,发挥人的潜能,以展示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的价值,是向客观世界的挑战。运动者以自己的努力换来了后人对人类自身和自然奥秘的深层认识,也鼓舞了人们的勇敢和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唯其如此,便是牺牲,也在所不惜。 

  很多危险运动,比如赛车、登山等等,也往往伤人、死人,好像也很惨。但那更是一种壮烈。它们激起人的高尚追求,便是为此而牺牲,也值。 

  拳击虽然也是一种竞技,但它本身是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攻击。中国武术如果不是用来仇杀,而是运动或表演,对打时也只点到为止,观众和裁判主要看运动员的技巧和艺术。日本相扑,运动员将对方扑出圈外即为胜利。拳击则是狠命地打击对手,包括重击国人视为要命之处的太阳穴。重量级选手挥起千钧铁拳拼尽全力横扫下去,是个什么滋味?对手被打翻在地,裁判未数到10,还要摇摇晃晃爬起来硬撑着打。很多时候双方都皮开肉绽,鲜血淋漓,有啥“安全保证”可言?电视每转播到这场面,人们都觉惨不忍睹。但它的强烈刺激性又吸引着人满怀兴致地看下去,狂热地为胜利者欢呼。挨了重拳的失败者,无疑很容易被激起仇恨,做出诸如泰森咬对手耳朵之举,并不是不可理解。尤其是从贫民窟长大、没受过什么教育而只凭蛮力出人头地的泰森那样的拳手,当他无以施拳技,在盛怒之下失去理智,人们不必对此大惊小怪。 

  人与人肉体上实打实的攻击,大如战争中的刺刀见红,你死我活,小如地痞流氓间的刀棍相向,不顾死活,人们都强烈反对;唯独其宗旨为展现美与文明的体育运动中的拳击,打伤打死人可以不负法律责任,反而受到很多人的喝彩拥趸,至少我不大理解。 

  聪明的人类,就这样以残伤同类愉悦自己吗?(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