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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未检工作改革成果规范化
2018-09-25 09:34:00  来源: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改革成果固定下来。

  “《决定》充分吸收了检察机关在改革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将在推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方面起到很大作用。”该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戴峰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人格甄别创新做法纳入《决定》

  “我绝对会吸取这次教训,不会再犯错误了。我现在正常都在家,跟着父亲养殖肉鸽。”小张向检察官表态道。

  去年7月,因在一个月内盗窃10余起,16岁的小张被泗阳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该院加强对品格事实的审查,要求该县司法局将调查笔录移送,认真审查调查人员、调查内容等相关情况。通过找其父亲谈话、邀请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小张多次进行心理疏导等工作,深入分析其作案原因,细致开展疏导教育工作。根据调查,该院最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决定》将人格甄别机制的创新做法予以固化,推动将品格事实审查与运用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全流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均应当随案移送社会调查和心理评估报告。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对品格事实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采取补充调查等措施。推动将审查认定的品格事实写入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审判机关应当将起诉认定的品格事实纳入法庭调查范围,将采纳意见和理由写入判决书,并作为法庭教育和量刑的参考;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据判决认定的品格事实对未成年罪犯开展个性化教育矫治。

  落实检察监督意见有了刚性约束

  “为了祖国的花朵,希望从严查处。”今年5月,该市泗洪县部分中小学周边商店向中小学生售卖电子烟,案发后引起网民高度关注。泗洪县检察院了解情况后,立即指派检察官参与调查。在依法办案的同时,该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追查电子烟生产厂家。

  “经过调查,我们没有再发现销售电子烟的现象。”承办检察官介绍。

  为促进被监督机关积极落实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决定》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的监督意见,被建议单位应当予以纠正,并回复落实情况。推动建立诉讼监督信息通报及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对被建议单位落实不到位、回复不及时的,检察机关应当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并向政府主管部门通报。

  明确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联动机制

  “叔叔阿姨,我最近表现可好了,还加入了学校篮球社!”8月23日,沭阳县职业技术学校里,小虎高兴地与前来看望他的社工们聊天。

  今年6月,因涉嫌聚众斗殴,16岁的小虎被沭阳县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为了更好地教育挽救孩子,该院委托“金色花”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与教育部门联系,安排小虎进入职业学校继续学习。同时,还通过服务中心,委托两名专业司法社工对小虎进行动态监督考察,帮助其进行矫治,重塑健康人格。

  “如何让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真正重新回归社会,融入社会,这是一个巨大工程,单凭检察机关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卫东表示,该市检察机关积极争取人大、政府职能部门对未检办案的支持,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将未检工作纳入审议范围,并将出台《决定》纳入2018年年度工作要点。

  今年7月,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德一行就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的代表议案进行重点督办,推动团委、人社、民政、教育等单位联合出台《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分类矫治实施意见》,这一创新举措也写入了《决定》。

  《决定》明确,建立公安、检察、法院等各单位参与的未成年人分级分类帮教矫治联动机制,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治市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明确社会各界应当配合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违反法律规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以及违反法律规定对涉罪未成年人予以开除或者拒绝接收入学等情况,除给予相关人员和单位行政处罚和责令整改外,还将作为不良信息纳入社会信用档案。(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