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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芹:为残疾人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
2018-09-25 09:42:00  来源:

   高明芹,山东鸢都英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在我们周围,弱势群体就像屋子的角落,很难让人想起。但对于高明芹来说,弱势群体特别是残疾人群体,却成了她的工作对象。

  “残疾人是最需要关心、尊重和帮助的人。”高明芹说。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时常发生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情。从2001年开始,高明芹就开始为残疾人朋友维权。

  2015年7月,在潍坊市某钢铁厂工作的朱某在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使脑干受损、全身多处骨折,继而引发脑出血、脑积水等多种并发症。仅在医院就花去医疗费用20余万元,因用人单位一直没有依法给朱某缴纳社保,所有医疗费用全部由朱某家属借钱垫付,朱家也因此陷入子女辍学、基本生活难以为继的境地。

  听说高明芹一直热心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维权,朱某家属辗转找到高明芹,高明芹听完情况介绍后,立即安排专业律师组成维权团队、分析案情。高明芹分析认为,依照相关劳动法规定,单位应当承担未给职工缴纳社保费用给职工造成的损失,鉴于朱某已经构成严重残疾,同时应当给朱某办理退职手续承担朱某的退职待遇。但从朱某受伤至今单位从未支付任何费用,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马上为其提起劳动仲裁。

  经过高明芹的不懈努力,劳动仲裁案件很快审结,用人单位一次性拿出15万元给朱某支付医疗费用。高明芹又帮助朱某从市总工会申请了5000元的困难职工抚恤金,帮他们家申请了低保待遇,朱家两个孩子可以继续上学了,全家的基本生活也有了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到要逐步完善法律援助体系,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我希望从事法律行业的工作者们都来多参与法律援助,也希望社会各方面也来关注法律援助事业,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作为一名省人大代表,在2003年的山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她提出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社会保障的议案,引起了许多与会代表的共鸣。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将该议案列为当年“一号议案”,根据她的提议进一步完善了《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并专门责成有关部门作出了答复。现在,法律援助案件都由国家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补助。2005年在山东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她又作为倡议人之一,提出了关于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议案,得到高度重视,后在全省形成了“财政支持为主,个人交费为辅”的农民工培训机制,惠及上百万农民工。据悉她在全国两会上提出的《加强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尽快设立法律援助法》等,也正在得到积极落实。(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