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日前,由青海省都兰县检察院提起的张某、韩某等5人盗掘古墓葬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2017年11月上旬,被告人张某、朱某、韩某、孔某、叶某伙同他人,前往都兰县热水古墓群所属一处墓葬进行盗掘,该墓葬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热水古墓葬群的所属墓葬,虽未盗得文物,但破坏了古墓葬的完整性,改变了原有保存环境,不利于墓葬内文物的继续保存和考古研究,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5名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据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不仅需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对被破坏古墓葬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请法院判令5名被告人承担后期文物保护等费用共计2.76万元,并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持续7个小时的开庭审理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5名被告人对自己盗掘古墓葬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愿意赔偿文物保护费用2.5万元,并当庭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