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记者近日对20家在线售药App测试发现,在经过多次被曝光及平台自查后,仍有个别平台涉嫌无处方售处方药,同时,平台对患者个人信息、病情真伪的审核机制也存在漏洞。曾因用户使用过量导致死亡,引发社会关注的秋水仙碱片,也有平台不需要处方就能一次性购买多瓶(7月30日《新京报》)。
当前整治网售处方药乱象,是将药品作为重点。不按照规定销售处方药,违反了药品相关的法规,理应依法受到处罚。立足于药品来整治网售处方药乱象无可厚非,而且应该作为整治的基本内容和常规动作。
但是,如果仅以药品作为整治目标,很难达到整治的效果。当前,网络平台推出了很多变招,比如医生不经问诊就随意开处方、在网上下载假处方、先给药再补方等,都是单纯以药品作为整治目标的衍生产物。处方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不是药品监督部门的监督范畴,医生就会不畏处罚,进而敢随意开处方,网络平台也敢随意对待处方,处方就成为药品的附属物,为药品销售服务。而这恰恰是网售处方药乱象的常见表现形式,也是处方药之所以能够非法网售的基础。医生通常以十分认真的态度对待线下处方,但对线上处方,往往表现得很随意,这种反差值得反思。
假如将整治的重点放在“医”上,效果或许就不一样。先确定药品再开处方或者直接乱开处方,是违反医疗操作规程的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应由医生负责。即使没有产生不良后果,医生违反操作规程行医,也可以被暂停或取消其处方权,甚至吊销其医师资格证。
此外,平台不看处方就售出处方药,既可以当成非法销售药品的行为来看待,也可以当成非法行医来看待,而非法行医所得到的打击,要比非法销售药品重得多,在民事方面所承担的责任也大得多。
把整治网售处方药乱象的重点放在“医”上,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处方药为医疗服务,医疗不是为卖药服务,这是基本常识。没有经过诊断就销售处方药,是对医和药两者次序的颠倒,与没有经过诊断就做手术,具有相同的风险。因此,任何处方药都应该是医疗行为的组成部分,销售处方药,应被当成医疗行为的延伸来看待。
由此看来,对于非法网售处方药,除了要站在药品的角度看待、用药品法规来处理外,更不能忘记“医”这个重要的整治切入点,对于随意开处方网售处方药等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非法行医,至少要经过一番评估。若如此,医生对于网上处方就会格外谨慎,非法处方的主要来源就会被切断。网络平台则不仅失去了打擦边球的空间,而且违法成本巨大,平台就不敢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