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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下的治疗费能还了
2019-08-05 11:10: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杨永祥)日前,云南省昌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勇率该院控申部门检察官,驱车两个小时,步行3公里泥泞山路,来到大田坝乡清河村上寨,将2万元救助金送到刑事被害人杨红梅手中。“不知道怎么感谢才好,我住院欠下的治疗费终于能偿还了……”刚做完手术的杨红梅热泪盈眶。

  杨红梅离婚后,在广州打工期间结识了李发军,很快发展成为情侣关系。今年4月,李发军来到昌宁县柯街镇杨红梅小姨家中,因杨红梅通过微信与其他异性聊天,竟起了杀心。他用水果刀连续捅刺杨红梅右后腰部和颈部后逃离现场,导致其右肾摘除,构成重伤二级。

  昌宁县检察院在对该案快捕快诉、惩治犯罪的同时,又了解到,杨红梅父母均已年老体弱,哥哥因车祸高位截瘫在床,嫂子留下3岁侄儿改嫁。全家仅靠杨红梅一人卖茶叶、核桃糊口,生活非常困难。而且,李发军没有任何赔偿能力。杨红梅重伤初愈,虽救回一条命,但丧失劳动能力,住院费需偿还3万余元,让全家生活雪上加霜、难上加难。

  于是,昌宁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帮其成功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并专程送到杨红梅家中。

  据悉,该院认真落实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今年以来,已及时帮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6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到救助金。

  “杨红梅家庭困难程度特别严重,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县残联等部门,争取多方救助,让她家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该院副检察长杨润萍说。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