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中明 通讯员潘志凡)前不久,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检察官张婕正在法庭上做开庭前的最后准备,一抬头发现法庭大门被轻轻推开,两三个人走了进来,悄悄坐到旁听席上……推门而入的是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本才等人,他们连续旁听了4起该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集中出庭公诉的案件,并在庭后对公诉人的表现作了评议。
据介绍,上海市检察机关实施的“推门听庭”,是检委会委员不定案件、不定出庭检察官,直接根据刑事案件庭审排期,在不事先告诉办案检察官的情况下直赴庭审现场旁听庭审,直接、客观、精准地了解检察官庭审预备情况、主导庭审情况和临场应变情况,以此摸清检察官的办案态度、司法能力和专业水平,目前已成为上海市检察机关的工作常态。
庭审之后,听庭人员采取“集中评议”的方式公开进行“评庭”,对出庭检察官的法律文书质量、出庭礼仪等进行点评,详细分析出庭检察官的法庭讯问、示证质证、法庭辩论,对其庭审预判力、掌控力、应变力等指控证明犯罪能力,释法教育安抚、开展群众工作能力,与律师的出庭辩论沟通能力等开展评判。
上海市检察院检委会委员通过“推门听庭”发现,基层检察院对于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起诉书中是否要引用相关法条等问题存在重大认识分歧,影响法律政策正确适用。该院即组织力量进行专门研究、明确办理意见,通过“检答网”等平台予以发布,进一步规范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指导办案实践。
据了解,上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及局级干部以“推门听庭”的方式,近期已旁听了18件案件的庭审。今年以来,上海市各级检察院已有105名检委会委员“推门听庭”各类案件85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