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检察院】
“我们是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检察官,现依法对你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宣告……”疫情期间,一场特殊的跨国视频连线,让越南籍杜某心底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2019年6月8日,杜某从中国东兴口岸入境时,海关关员从其身上查获了30尾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海马干。因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海关人员当场将杜某抓获,并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今年1月20日,东兴海关缉私分局以杜某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向防城港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承办人了解到,杜某被取保候审后一直居住在越南,但受疫情影响,两国边境口岸封关,杜某无法到办案机关接受处理。有鉴于此,承办人与同在越南居住的杜某女儿加了微信,并邀请值班律师也加入微信群,三方采用远程视频辅助办案。经多次线上联络,解决了权利义务告知、依法讯问等法定程序,杜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接受认罪认罚。防城港市检察院在值班律师“云”见证的情况下,向杜某详细出示和宣读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内容,杜某均表示认可。
考虑到杜某走私的海马干价值4500元,犯罪情节较轻,且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选择认罪认罚,悔罪表现好,该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听到不起诉决定后,杜某及其女儿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对中国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从宽处理,且在疫情之下快速依法办结该案十分感谢,认为中国检察官秉公司法,对外国人也能做到一视同仁,让其感受到了中国司法的温暖,表示今后一定遵守两国法律,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潘宇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