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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开展4次重点督察7次明察暗访
2020-07-14 10:40:00  来源:检察日报

  李至鑫

  今年以来,辽宁省凌源市检察院坚持检务督察工作“五结合”,推动全院干警遵章守纪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规范办案办事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执法观念得到切实转变。

  坚持秩序形象督察与机关管理督察相结合。该院重点对执行日常工作考勤、着装、后勤等行政管理制度、规范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同时,检务督察部门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协同院精细化管理考评办公室,通过定期与不定期督察相结合,对违反管理制度的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罚,并在全院通报督察结果,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的依据。

  坚持办案质量、效果督察与办案情况督察相结合。针对执法办案中易出、常出问题的岗位和环节,该院印发了《廉政风险识别要素及防控实施方案》,从廉政风险防控组织领导、廉政风险防控内容等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设定10个风险预警点。紧盯执法办案风险点、窗口部门和重点办案部门等易违纪违法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检务细节督察与检务常态化督察相结合。该院注重强化督察效果,从工作细节入手,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不留情面,见人、见事予以点名通报批评,责令进行整改;抓细节同时做到检务督察常态化,推行“一周一督察、一月一通报”工作模式,通过实地查看、翻阅资料、回访监督等方式,从会议记录是否规范、工作日志填写是否详实、考勤台账登记是否完整等细微处入手,对纪律作风、工作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实现督察工作的多样化、灵活化、常态化。

  坚持廉洁自律督察与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督察相结合。该院设立执法监督投诉电话、举报信箱和干警执法档案,不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单位,把内外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督察。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逢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开展遵章守纪教育。同时采取不定期到娱乐餐饮场所明察暗访、到社区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重点解决警车私用、乱停乱放问题。

  坚持队伍作风纪律建设督察与干警检风检纪情况督察相结合。该院重点针对检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督察,进一步落实检务公开,确保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和诉讼权利不受非法侵犯,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尤其是结合出庭公诉人员、控申接待人员和驻所检察人员的行为规范情况开展督察。

  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了4次重点督察,7次明察暗访,20多次作风纪律和车辆管理检查,并及时在内网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全院干警自觉遵纪守法,不断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