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市检察院】
近日,湖北省石首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对一起临时用地未及时复垦的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石首市某种畜场副场长蔡某高兴地告诉检察官:“我们场被临时租用的84.31亩农用地终于得到了复垦,现在已有不少村民在上面种了苞谷和蔬菜,长势喜人,不久就能有个好收成了。”
2019年8月,石首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石首长江大桥某标段项目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未及时复垦。办案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走访。经调查,该项目部因工程建设需要与石首市某种畜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约定在2019年5月前租用该场耕地、林地共84.31亩,用于项目部拌合站、项目部驻地等用途,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随着长江大桥建设项目竣工,临时用地使用到期,相关临时用地却未及时得到复垦,影响了群众种植农作物。
石首市检察院随即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对该项目部未及时复垦临时用地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行动,立刻督促该项目部制定土地复垦方案,对临时用地开展复垦。
2019年底,复垦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某种畜场组织专家及临时用地涉及到的29名村民对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村民们表示满意,并签字摁上了红手印。今年4月,应群众要求,相关部门又对一些复垦的农用地进行了土地平整。
“曾经被硬化处理的临时用地变回耕地,现在都种上了农作物。群众摁下的红手印,是对复垦工作的认可。我们将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承办检察官说。
据悉,2019年以来,该院共办理涉及农村安全饮水、垃圾污染和土地复垦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案件15件,损害公益的行为均得到了有效整改。
(本报记者蒋长顺通讯员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