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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办案”到“办好案”
2020-08-13 09:41:00  来源:检察日报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官,我真的可以回家了吗?”

  “可以了,我们对你涉嫌的这起案件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简单说就是我们检察院经审查之后认为以你的情况不必要继续呆在这里面,但是你回家之后不能乱跑并遵纪守法,一定要配合下一步的案件办理。”

  “谢谢检察官,我一定好好配合,再也不犯了。”

  这是近期发生在吉林市看守所里的一幕。2020年3月至4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4次到小区楼下超市盗窃速冻鸡柳、松花蛋、八宝粥等物品,总价值200余元,被超市老板发现后报案,张某某被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前次盗窃行为。

  4月22日,公安机关就此案提请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检察院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高继伟经审查后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害人坚称犯罪嫌疑人盗窃自家超市至少二三十次,总价值一万余元,并且坚决不予谅解,承办检察官遂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出具继续侦查取证意见,要求公安机关就被害人提出的盗窃次数和数额问题继续侦查。

  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高继伟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情况后发现,并无被害人声称的盗窃二三十起方面的证据,同时经实地走访后确认,犯罪嫌疑人家庭贫困,所盗窃的均是食品,而且价值较小,没有再犯罪风险,其丈夫也在案发后前往被害人家中真诚赔礼道歉,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在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时,丰满区检察院明确将“考核周期内办理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数量”作为重点考评项目,作为一名资深办案检察官,高继伟的办案理念逐渐转变到更加注重办案效果上。在全面考量后,他对这起案件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检察官业绩考评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丰满区检察院以“办好案”为目标追求,充分发挥考评“指挥棒”和“导向标”的作用,结合院党组提出的“检察文书精细化、量刑建议精准化、办理案件精品化”三精工作理念,综合考量检察官办案质量、效果,结合各条线工作重点、难点、要点科学设置了考评指标,促使检察官工作理念从“多办案”向“办好案”转变,杜绝“就案办案”思想,全面考虑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郭仲乐)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