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十余万扶贫款送回养羊户手中
2020-08-13 09:59:00  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宁津:办一案治一片堵塞资金管理漏洞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高忠祥 邹风海)炎炎烈日下,在山东省宁津县长官镇长南村外,沟边树荫下几只羊正悠闲地吃着草,刚刚领到专项扶贫款的古稀老人李树生在树下乘凉,沧桑的脸上满是笑意。这几年养羊行情不错,再加上有了国家对养羊户的扶贫专项补助,过不了多久,李老汉就可以彻底甩掉贫困户的帽子了。

  “长南村像李老汉这样领到养殖育肥羊专项扶贫资金的贫困农户共有42户,发放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宁津县检察院检察官潘文秀告诉记者。

  长官镇是宁津县回族群众聚居地,清真牛羊肉制品远近闻名。扶持育肥羊养殖是党委政府帮助当地群众快速脱贫的重要途径。把专项资金早日发到贫困养殖户手里,他们就能扩大养殖规模,早日脱贫。

  2019年岁末,宁津县检察院受理长南村原党支部书记韩某挪用特定款物案。办案检察官经审查查明,2016年1月,长南村收到长官镇政府拨付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万元,专门应用于扶持42个贫困农户养殖育肥羊。但时任长南村党支部书记的韩某同村“两委”委员商议决定,只给养殖户发放了4483元,将其余11.6万余元挪作村集体经费。

  案件事实非常清楚,但在审查起诉阶段,韩某却认为自己没有将钱转入个人腰包,对被追究刑事责任表示很委屈。

  “扶贫专项资金是国家脱贫攻坚工作的红线,不得以任何理由挪作他用。”检察官潘文秀说。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韩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触犯了法律,在最短时间内将涉案资金全部筹集到位退还镇经管站,由经管站统筹发放到贫困户手里。

  “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充作村集体经费的仅仅是长南村吗?”案件办结后,被挪用的资金也全额追回了,但这一问题一直萦绕在办案检察官心头。带着这一疑问,办案检察官走访调查了长官镇附近的几处乡镇。

  通过调查,检察官发现部分农村基层干部对挪用专项资金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在扶贫资金的申报、领取、使用过程中,很容易触碰法律的红线。

  今年初夏,办案检察官经与法院沟通,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庭审时,该院专门邀请该县各乡镇党委负责人、村两委成员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旁听。检察官在庭审中以案释法,为现场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法治课。随后,该院还专门就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发放、监督等问题向部分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督促镇政府建立起专项资金监管机制。

  “检察建议的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俺们根据建议要求整改,整章建制,有效堵住了扶贫资金管理的漏洞。”长官镇包村干部李蒙对记者说。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