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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护航“个体经济”
2020-08-14 09:39: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讯(莉洁东颖)近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检察院首次启动检察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联合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各方力量,就护航“个体经济”等问题进行会议磋商。路北区1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等应邀参会。

  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就前期调查走访发现的“个体经济”衍生问题,如占道经营、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在会议上向参会人员一一列举。该院副检察长冯世斌提出了具体磋商意见:强疏导,保障交通安全。严格落实《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唐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要求,对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占道经营予以引导疏散。重备案,保障食品安全。按照《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于没有备案卡的小摊点,要及时补办,防止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严管理,保障卫生秩序。禁止乱搭乱挂棚(伞)、乱扔垃圾、乱排乱倒污水,可以让各摊位备齐装污水的水桶、垃圾袋(箱),定时回收并广泛宣传不乱扔乱丢。

  与会人员结合辖区特点和工作职责,就如何完善措施、共同整治“个体经济”衍生问题进行发言和讨论。经过磋商,大家就护航“个体经济”达成共识,明确了重启“个体经济”既要突出便民,又要保障安全;既要重启经济,又要管理到位。同时,承诺认真落实检察建议,迅速整改到位。

  据了解,今年6月,唐山市检察院开展护航“个体经济”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路北区检察院聚焦“个体经济”衍生问题,深入街头巷尾调查取证,走访各乡(镇)、街道摸清底数,借助互联网平台探访民声,用足用好诉前磋商等手段,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公益损害问题。下一步,该院将就如何护航“个体经济”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努力做到既为各乡(镇)、街道面临的困难摆问题、找原因,又为如何护航“个体经济”谋思路、亮干货;既充分利用磋商机制促解决,又要进一步联合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单位继续推进城市化管理。同时,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持续跟进案件办理情况。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