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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有效落实
2020-12-29 09:00: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

本报南京12月28日电(记者卢志坚通讯员花作蓉)今天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贯彻实施座谈会,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燕文,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据悉,《决定》系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施行。

《决定》系统总结实践经验,在拓宽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细化公益诉讼调查方式、规范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明确公益损害赔偿金管理、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是一部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很强的地方性法规。

王燕文指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抓好《决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确保《决定》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有效落实。要加强学习宣传,准确理解把握《决定》的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营造有利于《决定》贯彻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全社会提高公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公益保护工作;要完善配套制度,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公益诉讼相关协作配合机制;要落实各方责任,加强对公益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力度,密切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公益保护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效能治理。江苏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等多种方式,推动《决定》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江苏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莫宗通主持会议。会上,江苏省公安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和苏州市检察院、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交流了为贯彻实施《决定》所做的准备工作和下一步打算。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