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柯桥:类案检察建议规范法律文书邮寄送达
范跃红 陈海艳 王菁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民事检察官回访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整改情况
“你们看,在这个法院专递信息共享平台上,法官可以随时查看EMS专件的物流信息,实现了全程实时监控。”2020年岁末,在中国邮政公司绍兴分公司柯东营业部内,工作人员向前来回访的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法院EMS专递邮寄送达工作情况,“我们不仅配备了专房专人处理专递工作,还实现了交寄信息电子化管理。”
这是柯桥区检察院开展对法院法律文书邮寄送达工作类案监督带来的变化。2020年3月,该院在开展限制出境强制执行措施专项监督活动时,发现从当地法院处调阅的15个执行案件卷宗中,有3个案件存在邮寄给被执行人的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所附的EMS法院专递面单中有关寄件人、收件人信息空白的现象。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
“我们立即通过EMS官网核查,发现无法查询到相应物流单号的相关物流信息。”检察官意识到,这可能涉及到不实邮寄,“或许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此后,民事执行案件法律文书不实邮寄送达问题进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视野。
为了掌握邮寄送达情况,该院抽样调取了当地法院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办结的44件执行案件,发现部分案件的邮寄送达面单存在无法查询到相应物流信息问题。随后,检察人员将每个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围绕文书内容、送达方式、EMS专递面单号、邮寄结果、有无邮寄回执、有无收件人联系方式等核心要素进行全面审查,覆盖了法院执行阶段的所有法律文书。“我们通过制作表格进行数据化的分类统计、分析,随之暴露出了一些共性问题。比如虚化直接送达,泛化邮寄送达,不实邮寄送达,邮寄送达妥投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可能会损害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实体权益和程序权利。”该院副检察长沈强介绍说。
针对这些共性问题,2020年10月,该院向法院发出了类案检察建议,建议法院进一步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行工作流程管控,推进执行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立健全邮寄送达配套机制,提高邮寄送达质量;强化对执行案件质量的内部监督,加强风险防范。
为了更好地实现检察监督效果,该院专门到法院召开专题座谈会,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阐明监督的目的和价值,并充分倾听了法院在邮寄送达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参会的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这次别样的检察建议送达,让我们真正感受到检察监督力求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的基本立场,也体会到了你们的良苦用心。”
检察建议发出一个月,当地法院复函称,已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内容。“我们将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坚持程序与实体公正并举,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法院负责人说。
据了解,法院根据检察建议,及时开展了法律文书邮寄送达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强化了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的监管责任,在全院范围内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问题严重性。与此同时,法院还改进工作方法,加强与邮政公司的协作,以无纸化为平台,通过手机短信、移动微法院等电子送达方式实现应送尽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