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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代铁钟“钟声远扬”
2021-01-07 09:07:00  来源:检察日报

山东莘县:检行协力共同守护历史文物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通讯员窦锐吴佳奇)山东省莘县古城镇镇政府附近的一座金代铁钟遭到人为破坏,令人心痛。莘县检察院依法向莘县文化和旅游局、古城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有关部门立即整改,让千年古代铁钟得以保护。

这座铁钟原存于古城镇(原范县县城)东门内,系文殊寺的镇寺之宝,后寺毁钟存。铁钟重8000斤,虽经800年风雨侵蚀,钟体铭文仍条缕可见。2003年,古城镇政府募集资金筑台建亭立碑,将铁钟重新悬挂保护起来。2014年10月21日,铁钟被聊城市政府列为文物保护单位。近年来,价值珍贵的铁钟遭到了人为污损、刻画,毁损严重。

“这座铁钟保存到现在不容易,被破坏成这样,我们看着实在是心疼。”“希望政府能好好管管这事,不能让咱国家的历史遗产被糟蹋了呀!”看着古钟被毁损,当地居民心痛不已。2020年11月初,莘县检察院获悉线索后,迅速前往现场调查取证。考虑到文物保护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该院邀请县文物保护部门和古城镇政府共同走访,实地勘查。经调查发现,钟体的内外壁被游客用石子、土块、炭灰等工具乱涂乱画,尤其是内壁污损严重,影响和损害了铁钟的建筑美观和文物价值。

“铁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更是我们文明精神的‘金色名片’。”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该院根据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分别向莘县文化和旅游局、古城镇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文物保护职责,尽快完善铁钟的保护措施,并加强对辖区内其他文物的保护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对铁钟受损程度进行测量,并提出技术性维修方案,同时在钟亭周边设立警示标语标识,切实保护好历史文物。

莘县检察院检察长姜澜告诉记者,保护文物就是保护国家与民族的历史,我们将把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公益诉讼新着力点,通过办理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构建起检察机关与行政单位同频共振保护文物的工作格局,营造良好文物保护法治环境,为传承历史文化精神贡献检察之力。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