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夏粮存放不愁了
2021-07-07 10:08:00  来源:检察日报

  张海燕 刘一杨 王海滨

  “我家18公顷麦子已经全部收割完毕,总共收了15万公斤,太谢谢你们了!”6月17日,河南省孟州市检察院的行政检察官们,收到了来自辖区某镇某村村民申强(化名)寄来的一封信。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丰收喜悦和对检察机关的感激之情让人动容。而就在此前不久,他还在为自家即将丰收的夏粮无处存放犯愁。

  原来,申强在2016年承包了本村18公顷耕地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并与村委会、镇政府签订了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书,租用该耕地旁边1333.4平方米耕地作为粮食、农资临时存储的设施农用地。2018年,他向镇政府土地复垦专项账户交纳土地复耕押金2000元后,修建了设施农用地配套仓库。

  然而,因镇政府未按规定将该设施农用地协议报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部门及时备案、核实,导致2019年5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开展卫星像片图治理工作时,认定申强所租用的设施农用地属基本农田,其租赁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遂对申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退还非法占地,并处罚款1万余元。法院对该行政处罚裁定准予执行,并由镇政府承担本案建筑物拆除工作,限其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拆除。

  眼看着18公顷小麦快要成熟,申强心急如焚,到处求助,并拨打上级政府市长热线反映问题。孟州市检察院受命监督此案后,经审查认为,法院、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行政裁定、行政处罚决定均无违法情形,但申强与镇政府、村委会签订的设施农用地三方用地协议书确实合法有效,拆除“违建仓库”不仅会对其本人造成财产损失,还会影响到即将到来的夏粮存储。

  为兼顾保护好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办案检察官多次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镇政府、村委会座谈,研讨解决办法,最终促成申强与镇政府、村委会达成执行和解,由村委会协调将村内一处闲置仓库免费租借给申强临时存储夏粮,镇政府重新勘测新址依法依规为其办理设施农用地使用手续。

  如愿收了夏粮的申强,专门向孟州市检察院写信表达感激之情。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