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风娟
虽然不是第一次给公检法同堂培训讲课,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还是作了最充分的准备,并在深思熟虑之后,选择了“疑罪从无与出罪之错”这一授课主题。
今年3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的邀请下,张建伟来到最高检鲁谷办公区,为公检法同堂培训授课。不仅是张建伟,没过多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也在第二检察厅的邀请下,为全国3万多名公检法人员授课。
缘何会有这两次同堂培训呢?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举办过多次同堂培训,邀请公安、法院、律师同上一堂课。这一新的培训模式,迅速“俘获”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心,希望开展更多同堂培训的呼声越来越高。捕捉到这一“口渴点”的第二检察厅,依托自身的重罪检察实务讲堂,悄然地将同堂培训“送”到了更多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身边。
一拍即合,共同促成同堂培训
谈及组织同堂培训的缘由,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直言不讳道,这是一个认识逐步提高的结果。
元明曾参与过不止一次公检法律同堂的研讨会。不论是2019年11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法同堂培训班上的那场“控辩审三人谈”,还是2020年9月在最高检香山办公区举行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讨会,都给元明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家坐在一起,或分享新经验新做法,或对现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充分沟通交流,这样的场合和形式对于强化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非常好。”
今年1月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对公检法同堂培训提出明确要求:“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和在职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同堂培训制度。”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也明确表示,要推动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等同堂培训,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形成共同法治理念。
在众多因素的推动下,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决定组织本条线的同堂培训。
这一想法立即得到了公安、法院相关部门的赞同和支持,不仅最高法刑事审判第一至第五庭,公安部刑侦局、禁毒局派员参加,而且由于同堂培训以“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来自省市县三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3万多名人员也参加了本次培训。
作为这一课的授课老师,了解到这是一次公检法同堂培训后,张建伟慎重地选择了授课主题:“疑罪从无与出罪之错:事实认定的规律与难题”。“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证据不足不起诉、证据不足作出无罪判决的案件越来越多。但对于何为证据不足,司法机关缺乏缜密的研究。不可否认,当下有一些案件存在僵化、机械执法司法的问题,导致出现了出罪错案。”张建伟表示,这样的现象非常值得警觉,他希望借助此次机会,与公检法人员谈谈自己的忧虑和见解。
有了第一期的成功经验,第二检察厅马上着手组织第二期的同堂培训。这一次的参训范围又扩大了,除邀请第一期的部门外,还邀请了国家安全部二局、十三局的相关人员,共同聆听周加海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解读。
收获满满,学员直呼“很解渴”
同堂培训效果到底好不好,还要看参训学员的反馈。记者采访中,所有受访学员无一例外地表示,收获满满,同堂培训“很解渴”。
“相对于系统内培训,公检法同堂培训更能够加强对彼此工作的理解,增进互信,进而提高法律监督质效。”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梁军在参加同堂培训后,对这一培训方式给予肯定。他告诉记者,听了周加海主任的讲课后,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的一些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相信共同听课的公检法人员都会有所收获。
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龙剑对此感同身受:“相较以往我参加的法院系统审判业务培训而言,同堂培训的视野和角度都不同,对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证据裁判标准、提高办案水平等方面具有很大优势。”
来自浙江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法官冯喜恒告诉记者,同堂培训不仅形式新,而且内容实、效果好。“张建伟教授讲的疑罪事实认定问题,是公检法面临的共同难题,张教授讲的都是纯干货,可以直接用于指导办案。”冯喜恒举例说,课堂上讲的“疑罪从无与认罪认罚关系”的问题,使他对于证据审查判断有了更深的认识,今后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时会更加注重证据审查,绝不因为认罪认罚而降低证据审查判断标准。
“同堂培训,使得大家在同堂交流中学会了换位思考,深化了司法理解,增进了司法共识,推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柴乃文告诉记者,同堂培训更有利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肯定同堂培训效果的同时,很多学员也对同堂培训提出了建议。
“建议加强基层调研,以调研结果为导向,紧盯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副支队长叶笃祥希望可以举办更多的同堂培训。他表示,公检法虽然分工不同,但使命一致,通过同堂培训,更有利于厘清重点、沟通思想、消弭分歧、形成共识,共同提升专业水平和能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安局龙圩公安分局预审大队大队长陈伟新对同堂培训有着更高的期许,“希望扩大同堂培训的价值,对于其中的一些重要问题或内容,公检法能够形成统一意见,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陈伟新告诉记者,同堂培训可以有效解决司法实践中各家尺度标准不一的问题,有利于消除办案中的意见分歧。
惊喜不断,同堂培训效果逐步扩大
物理学有一个基本原理,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一知识点用在同堂培训上,亦是贴切的。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邀请了法院、公安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后,感受到了同堂培训魅力的他们表示,今后也将邀请检察院参加他们的培训。同堂培训的价值得到进一步扩大。
今年5月,国家检察官学院迎来首期全国公检法同堂高级研修班的学员,来自全国各地的160余名法官、检察官、警官围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相关问题,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同一班次开展同堂培训。
而在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同堂培训已经陆续开展。
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举办公检法同堂培训,针对一线办案人员关注的“命案法医学证据专门审查与运用”相关问题进行专题授课。
今年6月,湖南检察机关举办毒品犯罪刑事检察业务素能培训班,近200名检察干警和公安干警同堂培训,围绕毒品案件办理的实际需求,开班授课。
“今年6月7日至11日,我们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南分院举办了全省毒品犯罪刑事检察业务素能培训班,邀请公安干警和检察干警同上一堂课,在同堂交流中共同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能力。”湖南省检察院第十一检察部主任汪志勇告诉记者,培训班采取了集中授课、现场教学、业务实训等多种方式,在立足办案实务中补短板、破难题,聚焦办案能力全面提升。
……
“今年8月,我们打算将‘死刑案件业务办理’作为主要内容举办一期培训班,采取同堂培训的形式,邀请公检法律共同参加。”在采访的最后,元明如是告诉记者。
【记者手记】
一直记得采访中的一个细节:当记者问工作人员,同堂培训有没有视频资料,能否拷贝一份带走用作采访素材时,工作人员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视频资料有,但是现在刻录视频的光盘没有了……”
原来,参加同堂培训的系统外人员在回去向同事们讲述精彩的培训内容后,同事们为不能参训表示遗憾,都询问能否提供培训视频,让他们带回去学习。就这样,因为需求太大,刻录视频的光盘竟然一度用完了。
同堂培训的意义和价值体现在哪里?为何会赢得大家的高度认同?透过采访,记者发现了一个词:“一致性。”司法人员办理同一案件,应当有着共同的专业性要求,对于司法的一般规律应当有共同的把握,而同堂培训恰好有助于形成专业水平的一致性。
当然,同堂培训的价值远不止于此。它有利于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有利于塑造法律人的优良品格,形成对于法治的共同理解和追求。而对于法治中国建设,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