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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场缴纳了罚款
2021-08-18 10:08:00  来源:检察日报

  曹颖频 王雪莹 李敏

  “感谢你们为我提供经济救助,你们一直为我着想,我愿意履行全部行政处罚决定……”日前,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妥善化解一起行政争议,当事人对案件的办理结果心悦诚服。

  2021年5月,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阶段,遂宁市安居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排查该区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执行情况中发现,宋某因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电瓶,金额达2000余元,于2018年7月31日被区公安分局作出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虽行政拘留已执行完毕,但宋某收到罚款处罚决定书后,逾期未申请复议,一直未缴纳罚款,区公安分局既没有催告宋某缴纳罚款,也没有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对宋某的罚款处罚一直未执行。

  安居区检察院针对该情况启动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向区公安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局依法督促宋某全面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检察建议送达区公安分局后,区公安分局向宋某发出了催告通知书,要求缴纳罚款。宋某以家庭经济困难、其身体有病为由,向安居区检察院提出免缴罚款的协调申请。

  “是故意狡辩不愿缴纳罚款,还是真的存在困难?”承办检察官决定对宋某进行实地走访。通过实地走访、多方核实了解到,宋某患有肺癌,治疗费用较高,家庭成员靠捡破烂维系生活,经济确实比较困难。

  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帮助宋某解决具体困难,安居区检察院组织区公安分局、凤凰街道办小河社区相关人员及宋某,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协调会。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检察官引导宋某正确面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介入不仅是督促行政机关执行处罚决定,也要实实在在解决宋某目前面临的困难。”检察官在协调会上向参会人员指出。

  小河社区代表表示,可按照国家民政救助政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达到救助标准的宋某500元临时经济救助,本年度还可以给予宋某两次经济救助,宋某治病可以依规定申请大病救助。

  面对检察机关的真诚沟通,以及小河社区的温暖救助,宋某打开了心结,表示愿意履行罚款处罚决定,并当场缴纳了罚款。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