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艳红 黄禄杰
郑代巩故居整改前(左)、整改后(右)对比图。
“以前每逢刮风下雨,这里就是‘大雨大漏、小雨小漏’,不时还会有瓦片从房顶被吹落下来;修缮后,有很多学生来这里开展红色文化教育。”今年6月,汛期大雨将至,贵州省正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郑代巩故居等红色文化遗址,实地查看文物防雷、排水设施运行情况时,当地的老百姓这样说道。
据了解,郑代巩出生于贵州省正安县,曾任全国学联主席、中共南方局青委委员,多次被捕入狱仍未动摇革命决心。郑代巩故居作为市级文物单位,也是开展红色文化教育的重要场所。但由于郑代巩故居长期无人管理,在风吹雨打中变得残破不堪。
2020年,正安县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线索摸排时发现,包括郑代巩故居在内的三处红色文化遗址均不同程度存在年久失修、房屋破损、环境脏乱、无管理人员、无文物保护标志说明、建筑被改建等问题。
为此,同年10月,正安县检察院依法对负有文物保护和管理职责的文化旅游局进行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文物监管职责,采取相应措施对三处遗址进行抢救修复,并设立文物保护单位的标志说明,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整改时限内,县文旅局既没有书面回复,也没有整改,三处革命遗址仍未被采取任何其他有效保护措施。”2021年5月,该院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年10月,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支持了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责令县文旅局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对三处文物遗址进行修缮管理、维护原貌、环境整治、保护宣传、安全排查和文物巡查。
此后,县文化旅游局投入170余万元专项资金对三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修缮管理,并聘请专人定期对三处红色文化遗址进行安全排查,建立日常巡查等制度,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单位监管职责,让受损害的文物得到了有效保护。
2022年5月,正安县检察院检察官到郑代巩故居等三处红色文化遗址回访,并设置了检察保护示范点。与此同时,为了让红色文化资源“活”起来,该院以法治进校园为依托,将郑代巩事迹纳入法治教育课程,组织学生到郑代巩故居等红色文化遗址接受红色教育,切实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