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被害人获赔失信人解绑
2023-08-18 09:17:00  来源:检察日报

  丁艳红 肖婷婷

  近日,杨某、刘某拿到执行款后,第一时间打电话与贵州省惠水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分享了自己的喜悦心情。

  2016年7月的一天,杨某、刘某锁在自家门外的摩托车不翼而飞。经公安机关侦查,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罗某。2017年6月,惠水县检察院以罗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十天,并处罚金4000元,责令罗某赔偿杨某和刘某各2000余元。

  盗车人受到法律惩处,但是罗某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刑事判决中涉财产部分始终无法执行到位。

  今年3月,惠水县检察院将法院终结执行程序类案件作为刑事执行监督重点。经分析研判,被执行人罗某早已服刑完毕回归社会,具备劳动能力,且执行金额仅4000余元,执行到位的可能性较高。

  5月,办案检察官到罗某居住地调查核实,了解到在外务工的罗某,有能力履行未退赔的损失。因未履行判决,罗某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犯了错就该勇于承担责任,希望你尽快将赔偿款退赔给被害人,也把自己从失信人员名单里解绑出来。”检察官和罗某父亲都劝罗某尽早赔偿被害人损失。罗某遂将4000余元赔偿款汇至法院执行账户,同时缴纳了逾期罚金。法院随后恢复了执行程序,前不久,将执行款打到了杨某和刘某的银行账户上,同时将罗某从失信人员名单中撤销。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