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怡廷 覃曌睿
“以前,散装酒的包装上没有标签标识,味道再好也不敢买。现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一目了然,购买起来更安全,也更放心了。”近日,湖北省监利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对前期办理的散装白酒无食品标识公益诉讼案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来自散装白酒消费者的反馈让他们格外安心。
今年3月,监利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到“益心为公”志愿者的线索,反映监利市分盐镇部分小酒坊在经营散装白酒过程中,未在散装白酒容器及外包装上标明其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检察官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近20个酒坊发现,多个小酒坊经营户在销售散装白酒的过程中,均存在志愿者反映的问题。
“散装白酒因价格实惠、口感良好而受到消费者青睐,但个别经营者为牟求非法利益出售‘三无’散装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危害,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4月24日,监利市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部门迅速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建立了白酒小作坊隐患排查清单和问题整改清单,并把“白酒小作坊提档升级创精品”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该部门共责令整改白酒小作坊65家,整改问题266个,立案12件,规范白酒小作坊114家,推进品牌建设完成3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