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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西湖:数据赋能监管社矫对象无证驾驶
2023-09-15 09:27:00  来源:检察日报

  周晶晶 李雪 郑国巍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检察监督案,这是该院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司法局会签《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办法》后发现的一条违法线索。

  2021年4月,杨某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三年,此后杨某成为该辖区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奇怪的是,今年7月6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被吊销驾照的杨某居然还在驾驶机动车。

  东西湖区检察院随即展开调查,调阅杨某的社区矫正档案,了解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在社区矫正初期,杨某能够按时报到,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可时间一久,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明知已被吊销驾照,还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机动车外出,不巧正好被监控探头拍到。目前,杨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重点是把‘人’管住,避免发生脱管漏管现象,但上述情况确实时有发生。”办案检察官介绍,由于社区矫正监管机构难以查询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行为,所以很难发现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为此,该院对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进行分析,通过数据比对碰撞,梳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社区矫正人员名单,精确比对无证驾驶情况,并与武汉市公安局东西湖区分局、区司法局共同会签《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专项清查工作实施办法》,形成联动机制。对具有撤销缓刑情节的,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监督社区矫正机构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情节轻微的建议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警示教育,有效破解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查处难、监管难、治理难问题。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数据比对碰撞,已发现2名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的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无证驾驶情形,并根据具体情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以数据赋能检察工作,注重监督社区矫正机构提升教育帮扶质效,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