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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问题种子,换来农户丰收
2023-09-21 09:39:00  来源:检察日报

  曹颖频 周雅丽 帅慧晴

  “要是播种前没换玉米种,哪有现在的好收成哟!”9月18日,记者来到四川省洪雅县洪川镇新庙村,村民老刘指着堆在堂屋里的一大堆玉米向记者介绍。

  今年2月底,老刘和往年一样,到王某经营的种子经营部购买了1袋1000克的杂交玉米种。3月的一天,老刘正在田里翻整土地,为春播做准备,突然接到王某打来的电话,说玉米种有问题,让他赶紧到店里调换。“年年都买他家的玉米种,能有啥问题?”种子关涉一年的收成,老刘丢下锄头就去找王某。

  原来,2月底,检察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种子经营站在卖不合格的种子。接到线索后,洪雅县检察院启动了农资安全专项行动,该院干警对辖区农资店进行了全覆盖调查走访,了解农资产品的来源渠道、保质期等问题,发现王某的种子经营部从外地调运的10袋杂交玉米种没有办理植物检疫证书,属于擅自调运未经检疫种子的违法行为,可能存在有害生物没有被发现的风险,会给农业生产带来安全隐患。而老刘购买的玉米种,刚好是这10袋中的1袋。

  2月28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洪雅县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种子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加强对植物种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种子经营者树立合法经营意识。

  随后,相关职能部门对王某涉嫌违法经营进行立案调查,要求王某对其销售的种子进行检疫处理,并联系购买种子的农户进行退换。与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了日常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等机制,重点加强对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执法检查,深入辖区12个镇38家农资经营店宣传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了农资经营秩序。

  此外,洪雅县检察院探索种子和耕地协同保护机制,出台了《“田长制+检察”协同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种子安全公益保护护航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从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工作会商、协作保障、联合督办、普法宣传、联合培训等8个方面发力,推动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与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辅助办案平台衔接互通,做到公益诉讼及检察建议一手连接田野一线,一手紧握修复监督。截至目前,已发现涉及种子和耕地案件线索10件,发出检察建议3件,回复整改3件。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