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承揽关系不能事后主张
2023-11-01 09:26:00  来源:检察日报

  刘文晖

  记者:这起工伤纠纷经过十多次行政、民事诉讼,最终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才达成和解,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在工伤纠纷案件中,通常是受伤工人起诉用人单位请求赔偿,但本案中,向法院起诉的却是用人单位电梯公司,他们先是主张与受伤工人只是承揽关系,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不服提起诉讼,后又诉人社局不给付工人工伤保险待遇,最后又提起民事诉讼认为自己无须支付工人工伤费用。这起工伤纠纷之所以引发这么多起诉讼,有两方面原因:

  首先,电梯公司将电梯安装项目交给没有单位资质的于某、苏某施工,为之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电梯属于特种设备,相关部门对电梯的安装施工有严格的要求,不得将项目转包给个人承接,施工工人具有相应的技术并不能取代相应的资质认证。显然,电梯公司对这一点缺乏客观认识,这是导致其不能息诉的原因之一。

  其次,人社局最初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存在瑕疵,该瑕疵证据证明了于某、苏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并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也是引发电梯公司持续诉讼的另一个重要因素。虽然后来查明,电梯公司确实没有为于某、苏某缴纳工伤保险,但也人为地引发了后续多起诉讼。

  记者:本案中,电梯公司与施工人员事先既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签订承揽合同,是引起工伤认定纠纷的主要原因,实践中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人社部门应该如何认定才能平等保护各方的利益?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符合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也应当认定双方之间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关系可以事后认定,但如果事先没有签署相关协议或作出相关约定,事后是不能主张承揽关系的。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电梯公司即便没有为于某、苏某缴纳工伤保险,但只要认定了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电梯公司也应对受伤工人进行赔偿。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事后为受伤工人补缴工伤保险。

  记者:既然工伤认定的道路比较坎坷,受伤工人能否以人身损害为由诉请民事侵权责任赔偿?

  答:在劳动者因工作致伤致残赔偿纠纷中,追究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主要针对的是劳务关系,一般只能获得经济赔偿;而劳动关系对劳动者的保护是全方位的,因为受伤工人往往还要面对之后的医疗康复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在劳动时间、劳动地点、因工作受伤的工人,还是要努力申请认定劳动关系,如果确实认定不了劳动关系时,再考虑通过追究侵权责任获得赔偿。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