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甫 刘裔绮
日前,为完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运行机制,针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中存在的制发不够规范、宣告送达偏少、跟踪监督力度不够等问题,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出台《检察建议宣告送达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一般应当宣告送达。《办法》明确了宣告送达的参加人员、场所、程序等,规定对本地区具有重大影响的检察建议或根据被建议单位级别等情况,可以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宣告人。对被建议单位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检察机关应主动协助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完善整改措施,提高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