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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眼神
2023-12-19 09:37:00  来源:检察日报

  提起眼神,我们往往更多想到的是美好的爱情。“确认过眼神,你是对的人”,这句话在网络上曾经风靡一时;一眼万年、一眼钟情,也常被用来形容初次见面时的怦然心动与记忆深刻。但现实很骨感,生活中因眼神引发的纠纷不在少数,甚至只因为在人群中彼此多看了一眼,就矛盾升级、大打出手,最终有人受伤、有人获刑。

  据媒体报道,8月的一天夜晚,李某与辛某、周某一起在江苏南通某烧烤摊吃饭,彼此交流甚欢。没多久,施某与杨某也来到该烧烤摊吃饭,与李某等人的位置距离不远。其间,杨某看向李某,李某认为杨某看他的眼神不对,其中夹杂些许轻蔑。此后,二人再次发生对视,李某再次觉得杨某的眼神极不友善,二人在一问一答间发生口角。

  此后,李某、杨某二人互不相让,你来我往间事态愈发升级,逐渐演变为肢体冲突。在此过程中,李某用拳头殴打杨某致其倒地不起,施某则从烧烤摊操作台上拿起一把水果刀,先后恐吓辛某、李某、周某,并分别对三人实施殴打,且划伤周某,三人均未敢还手。施某还持刀指向周某脖子进行恐吓、辱骂,并多次扇其耳光。直到李某拿出手机表示要拍摄视频后,施某才将刀扔下,同杨某一起离开事发现场。

  当日,李某主动投案,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鉴定,杨某构成轻伤一级、周某构成轻微伤。近日,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施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二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双方此前可能并不相识,也没有任何矛盾,只因为彼此一次不经意间的眼神接触,就引发了一场“你瞅啥”“瞅你咋滴”的言语冲突,再到最后的大打出手、持刀伤人。好似网络段子中的情节在现实中上演,实在是令人唏嘘不已。

  究其原因,还是当事人没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为逞一时之快而冲动行事,但凡能够冷静下来、多想一想、愿退一步,一场“流血冲突”完全可以避免。都说冲动是魔鬼,越冲动越解决不了问题,越急躁越会让事情更糟糕,唯有宽容大度、心平气和,才能进退有余、处事自如。

  有情绪很正常,能控制情绪才难能可贵。希望我们不被情绪左右,走好走稳人生每一步。

  (本期坐堂王宇)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