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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借款缘何签订五张借条
2024-05-24 09:36:00  来源:检察日报

  “我虽然签了五张借条,但只借了王某130万元,而且已陆续还了60余万元,为何还判我支付180万元?”2022年6月,身陷套路贷陷阱且越陷越深的杜某来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我从其话语中也听出了一些蹊跷。60岁的杜某经营着一家建材公司,家里有房有车,生活安逸。后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杜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放贷人王某,并向王某借款130万元,双方约定了高额利息,杜某向王某出具借款借据并签字确认。王某通过转账方式向杜某支付120万元,另外10万元则通过杜某经营的公司刷信用卡并提现的方式出借。离奇的是,此后杜某又陆续向王某出具了四张金额共251万元的借条。后因杜某未按时还款,王某将杜某告上法庭,在杜某未参加庭审的情况下,法院缺席审判判决杜某偿还王某本息180万元。杜某还向我反映了一个细节——开庭审理期间,杜某被人非法拘禁,根本无法参加庭审。当时,杜某紧攥拳头,向我诉说着冤屈。作为办案检察官,我首先要做的就是还原案件事实真相。我与同事兵分多路进行调查,一是杜某刷信用卡提现的10万元,此种民间借贷方式是否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二是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否真实,款项是否真实出借;三是杜某反映诉讼期间被非法拘禁的情况是否属实。

  通过全面阅卷、从银行调取资金明细、向知情人核实情况等方式,我查明了案件事实真相。原来,因杜某无力还款,王某又将不受法律保护的利息计入了本金,再让杜某重新签订借据,以新的本金继续计算利息,但王某并没有将之前的借据还给杜某,导致杜某只借了一笔钱却要偿还五张借款借据的金额。

  办案中,我根据杜某提供的线索,调取袁某非法拘禁杜某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发现,杜某的确在法院庭审期间被袁某非法拘禁。同时,我们审查后认为,信用卡的透支功能决定了持卡人套现的资金属于银行所有,不能作为王某的自有资金,这类民间借贷合同不受民法典保护。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王某隐瞒真相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违反了民法典关于诚信原则的规定。于是,我院依法提请上级检察院进行抗诉。2023年,法院再审后,改判杜某偿还王某本息80余万元。拿到再审判决书后,杜某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民法典链接】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

  【以案释法】

  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为检察机关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正确适用民法典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能够有效遏制大量潜在违规使用信用卡套取信贷资金出借的不法行为,推动金融秩序平稳健康发展。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