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我们两市三区建立了协作机制,共同对淡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开展动态监测。”近日,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检察官、坪山区检察院检察官与惠州市惠阳区检察机关及三地水务、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一同来到淡水河惠龙交界处龙岗段开展“回头看”。淡水河发源于梧桐山北麓,流经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区,以及惠州市惠阳区、惠城区,是当地居民不可或缺的“生命之水”。
2023年8月21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收到来自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关于淡水河汛期水质超标的案件线索——受雨季汛期影响,淡水河紫溪国考断面、惠龙交界断面水质波动明显,可能存在污染情况。9月20日,龙岗区检察院对此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发出调取证据通知书,要求协助调取2023年3月以来淡水河惠龙交界处龙岗段水质数据。监测显示,该断面在6月、7月先后出现水质波动,主要原因为汛期降雨影响。
收到线索时,2023年汛期已过。从水质检测数据来看,非汛期的水质是正常的。为精准了解汛期水质波动情况,今年5月13日,深圳市龙岗区检察院联合坪山区检察院、惠州市惠阳区检察院、惠阳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西湖村断面水质进行快检,检测结果显示超过五类水的水质标准。
据了解,西湖村断面是监测淡水河水质的主要断面。此前,惠阳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巡查发现,龙岗河吓陂断面存在5个较大的箱涵及排口,汛期污水溢流量大、污染物浓度高,水质受到一定污染。
为共同保障淡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今年5月,龙岗区检察院牵头召开淡水河雨季跨界污染磋商会,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区,惠州市惠阳区检察机关及三地水务、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经磋商,各方达成一致意见:两市三区的相关单位继续推进淡水河流域内重点区域雨污分流工程建设;继续加强汛期淡水河流域的水质监测,对于水质波动情况及时预警,定期开展溯源及原因分析;各单位加强调度配合,形成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确保淡水河流域水质达标。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