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好不用怕、贷款手续超简单、不成功秒退费……面对这样的广告,很容易使人卸下防备,一步步落入圈套。日前,广东省惠东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包装”贷款诈骗案宣判,被告人杨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责令退回3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合计3.1万元。
2022年7月,张先生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杨某帮其办理贷款。杨某向张先生承诺只要交“包装”费就可以办,不成功就退钱,并要求张先生配合其在申请后接听电话。
事实上,杨某并未帮其办理贷款,而是多次使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冒充贷款公司经理,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要求张先生支付贷款“包装”费,合计8500元。2023年2月,张先生向公安机关报案。
面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讯问,杨某始终辩称自己确实帮对方办理了贷款,并提供了上家的微信号及办理贷款的“急用资金表格”等材料。
检察官通过反复查看比对相关证据,发现被告人曾用两个微信号扮演A、B角色谈论帮被害人贷款,随后截图修图后发给被害人,进而骗取“包装”费。随后,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对杨某的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分析并调取相关证据,对杨某提供的“急用资金表格”的签名进行鉴定,并将其伪造截图发送给其他人员的线索材料提供给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及时补充移送另外两名被害人章某、朱某被诈骗的相关材料。经鉴定,被告人提供的“急用资金表格”上的签名均是被告人本人签名。
在证据面前,杨某承认了以帮忙办理贷款为由诈骗3名被害人手续费的犯罪事实。惠东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据此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