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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东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07-30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6月,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召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联席会。

  今年上半年,海南省东方市检察院在省检察院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服务保障东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各项检察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坚持为大局服务,在护航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检察担当

  推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该院始终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人民安宁摆在首位,切实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检察履职,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犯罪,深入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11人、起诉321人。常态化开展禁毒工作,依法提起公诉3人。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逐步由办理案件向溯源治理转变。积极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参与反腐败斗争。

  与此同时,该院主动加强与监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依法介入调查案件14件14人,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检察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依法履行打击职务犯罪检察职能,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件12人。推进重点领域和行业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走深走实。

  坚持以高质效履职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持续优化刑事检察提质增效。该院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监督撤案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72件,纠正漏捕2人、遗漏同案犯1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4人,依法不批捕89人、不起诉39人。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针对财产刑执行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全部被采纳。

  持续深化民事检察、行政检察监督。该院加大对民事审判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监督环节促成执行和解案件2件。扎实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行政机关违法监督案件10件,发出检察建议7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该院与民政局签订《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助推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有效融合。今年上半年,该院办理行政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8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0件,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针对各行政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依法履职,致使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该院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该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海南坡鹿饮用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典型案例。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妥善解决好群众信访诉求。该院深入推进检察环节信访工作法治化,受理信访事项26件,均依法依规办理。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现7日程序性答复12件、办结案件答复12件。严格落实“三类案件”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和检察长接访下访制度,并制定《东方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接访日安排表(2024年度)》。今年上半年,该院领导共包案4件,接访7次14人,着力推动把信访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用心用情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该院结合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办理农民工欠薪支持起诉案件34件35人。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线索1件,涉及农民工91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聚焦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该院走访5家养老机构,针对发现的养老机构监控设施不全、警报呼叫设施故障等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与市民政局召开座谈会,共同推动养老机构问题整改。此外,对进入检察环节、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做到“应救尽救”,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10件。

  倾情关怀未成年人成长。该院坚持依法审慎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的马某涉嫌猥亵妇女案被评为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为做好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该院选派21人到辖区各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结合检察职能进校园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5场,普法惠及1.2万余名师生和家长。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