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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思路促推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4-07-31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发现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是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由法院启动再审程序重新审理的一种监督方式。本文拟对陕西省白河县检察院近7年来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浅析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在司法实践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基本情况

  近7年来,白河县检察院共向同级法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6件,法院决定再审5件,不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决定再审的5件案件中,经过再审后改判4件,调解结案1件。据了解,该院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6件案件,均是针对同级一审民事生效裁判提出,其中,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4件,审判程序违法而缺席判决的2件。从案件类型上看,合同类纠纷占比较大,其中农村房屋买卖纠纷、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5件。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上述6件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在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中,往往存在“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工作衔接不够顺畅”“再审后跟踪监督难”“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实践中,由于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办理程序不够完善,在具体操作中,不同的司法人员存在不同认识。比如对于是否需要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席再审法庭、通知的时间等问题,有的认为,没有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好操作;有的则认为,法院在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时,应当通知检察院派员出庭。

  根据“两高”《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经审查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有错误,决定采纳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的,再审裁定书应当载明监督机关及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文号。裁定书应当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而且,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的民事案件,在四种情形下,检察院可以派员出席法庭。这些规定其实已经明确了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程序要求,但是,由于规定不够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需要司法人员能动履职,从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质效的角度,强化程序衔接,促进现有规定落到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提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效的对策及建议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通过再审检察建议维护司法公正,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必须要从检察建议的质效上下功夫。结合白河县域实际,白河县检察院可以从“严把监督质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发力,持续提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效。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出的“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要求,民事检察部门应与控申检察部门加强沟通,准确掌握民事监督案件受理条件,依法审查案件材料,对案件受理环节严格把关。检察人员除调卷审查外,还应充分利用调查核实权,调取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对于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应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监督重点,确保再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再审理由证据充分。制作再审检察建议,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法律文书样式的要求规范制作,做到证据分析透彻、法理论证到位,繁简得当,条理清晰,释法说理有效,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再审理由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实现精准监督。

  同时,要健全制度保障,确保民事检察监督有效落实。为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应建立虚假诉讼监督协作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公平正义。健全检、法两院民事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与法院共享电子卷宗,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而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有和解意向的,法院应提前三日通知检察院共同参与案件调解;需要开庭审理的,可参照抗诉部分的审理程序规定执行,法院作出判决后十日内向检察院送达判决书;法院不采纳再审检察建议的,应明确说明不采纳的理由。

  在提升监督质效的同时,也要注重民事检察队伍的建设。同级法院每年受理民事案件3000多件,由此可见,民事检察有广阔的监督空间。白河县检察院应全面加强民事检察队伍建设,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案件。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从事民事检察工作的干警,首先要有法治担当且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能够深刻领悟民商事法律条文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准确适用民法典及其他民商事法律,做到监督有底气。从全院层面来看,要积极推动检校合作,定期开展民事检察业务培训;要善于借用外脑,与法学院合作开展民事检察理论研究及疑难案例的分析研判,从而提高检察人员专业素质;提升民事案件监督能力,特别是可以依托大数据赋能,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质效。

  此外,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检察建议的办理程序未予以明确,建议通过法律修订,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再审制度。比如,依法明确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审理程序、赋予检察机关派员参与检察建议再审案件庭审的权利等。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