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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康有了新家
2024-09-19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阿姨,我上学了,我们学校的操场好大啊……”近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检察院检察官与该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一起对康康(化名)进行回访时,康康一个劲儿地介绍他的学校生活。看着眼前的康康,检察官不由想起一年前初见康康时的情景:他害羞地躲在家人身后,时不时探出脑袋,眼中充满惊恐。

  康康是2023年祥符区检察院“阳光树”未检团队办理的一起拐卖儿童案被害人。被解救后,康康的生活本应回到正轨,但他的妈妈突然离世,爸爸也不知去向,唯一可以依靠的姥姥和姥爷都已近八十高龄,且姥姥长年患病卧床,根本无力抚养康康,也没有其他亲属愿意抚养康康。

  孩子的生活怎么办?学习教育如何保障?得知情况后,“阳光树”未检团队与祥符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联合开展行动。检察官在走访时得知,康康的出生医学证明早已遗失,无法办理户口。

  “没有户口就不能享受国家相关的优惠扶持政策,还会影响以后上学。”为此,检察官联系了康康出生的医院,确认了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流程。

  登报声明、补办出生证、向派出所提交申请……2023年9月,经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康康终于有了“身份”。

  户口问题解决后,检察官又开始考虑康康的监护问题。鉴于康康目前已被一位好心人暂时收养,但还没有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该院立即与祥符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召开碰头会,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由于康康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应尽可能地听取、分析并尊重康康的意见。得知康康愿意和目前的收养者一起生活后,根据《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该院督促祥符区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对目前的收养人是否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康康的能力进行调查、评估。

  检察官与祥符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人一起走访当地村委会和村民,并与收养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了收养人的综合情况。同时,祥符区民政局也委托第三方对收养人开展收养能力评估。最后,评估结果认为收养人符合条件。

  2023年12月8日,在检察官的见证下,康康的姥爷向祥符区民政局提交了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书。至此,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康康终于有了新家。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