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内在要求检察机关深刻检视忠诚履职、担当作为问题。要在全面筛查“两个清单”所列问题的基础上,把握新时代新阶段形势与任务对首都检察工作的更高要求,把有效破解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和影响检察制度效能问题,与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北京检察实践命题紧密联系起来,强化履职担当的政治自觉与法治自觉。
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内在要求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要围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政治要求,在有效破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问题过程中,促进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保障支撑相互协调,推动形成法律监督新业态、检察履职新形态、检察业务新质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内在要求检察机关在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履职担当,协同发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要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推动执法司法全链条协同发力、整体发力,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与勇于自我监督相统一,努力创造和总结更多“北京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