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 从鑫莎
我从检12年,办理1000余件案件,成长为全国十佳公诉人。我想通过三个案件,分享支撑我的“三股劲”。一是冲劲。指控犯罪是公诉人的首要责任。我办理过一起3万元“零口供”盗窃案,无直接证据、无赃物起获。原拟存疑不诉,但我认为间接证据可形成锁链。我勘查现场、审查材料,夯实监控视频、DNA等证据。庭审中,我通过策略性讯问,结合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前科等情况,排除第三人作案可能,构建严密逻辑闭环证实盗窃,最终成功指控。二是韧劲。2021年我办理一起新型网络传销案,无先例可循。嫌疑人成立短视频公司,表面无传销特征。我深入研究平台复杂规则,从数十部手机海量数据中连续奋战,最终锁定“会员提现源于其他会员充值”的关键证据,成功指控定罪。三是巧劲。我办理控申案件时,发现申诉人因“先刑后民”被拖延民事诉讼。我监督撤案后,意识到类案监督价值。我借助数字手段,经反复试验,推出“涉企刑事挂案数字监督模型”,入选浙江数字检察“一本账S2”,获评全省精品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