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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请假引争议,幼教老师“丢饭碗”
2025-09-10 10:58:00  来源:检察日报

  因孕期请假与单位发生争议而被停薪和终止人事关系,为讨回公道,李某先后申请劳动仲裁、提起民事诉讼,但均未获得支持。转机出现在她申请检察监督后——经贵州省检察院依法抗诉,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再审改判:恢复人事关系,并由单位向李某补发2万余元。

  李某为何会因怀孕请假被停薪甚至丢了饭碗?提起诉讼后,她缘何屡遭败诉?检察机关如何通过履行民事法律监督职责最终使裁判结果发生逆转?记者近日走进贵州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调查采访。

  请假引发争议

  孕期遭遇停薪“解聘”

  李某是某幼儿园教师,其丈夫在国外工作。2019年暑假,李某请假出国探亲。同年8月24日,发现自己怀孕的李某以孕期身体不适、医生建议卧床休息为由,向单位请假一周,获得批准。

  一周时间转眼过去。休假期满,李某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就继续请假事宜与单位沟通。李某表示,根据医院的诊断,为预防流产,她需要再休息一段时间。幼儿园则认为,长时间请假需要呈报主管部门批准,且李某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等资料没有中文翻译和权威认证等,无从考证其真实性,并3次以微信方式通知李某其已超过请假期限,应立即返回单位上班,否则将承担旷工的后果。李某因身体原因,仍未返回单位上班。

  2019年10月初,幼儿园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停发了李某的工资待遇。11月初,李某在国外某医院复查身体,确认妊娠17周,胎儿发育异常,并做了引产手术。2020年初,全球新冠疫情暴发,李某被滞留国外,一直未能返回单位上班。2020年4月30日,幼儿园经报主管部门同意,终止了与李某的人事关系。

  诉求屡被驳回

  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

  2021年5月,回国后的李某经过劳动仲裁后,因对仲裁裁决不服,以幼儿园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诉请恢复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并由单位支付其自2019年10月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工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在请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仍未到岗,而且在幼儿园对其停发工资以至于终止人事关系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仍没有积极完善请假手续并获批准。其提交的证据仅能证明其孕期胎儿发育异常,缺少医疗机构要求卧床休息的意见建议,最终导致其因连续旷工15日以上被解除人事关系,遂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李某不服,先后提起上诉、申请再审,均被驳回。李某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当地检察院经审查后,向贵州省检察院提请抗诉。

  贵州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阅案卷的基础上,分别听取了李某、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的意见。幼儿园及其主管部门认为,李某虽然提交了相关诊断材料和请假条,但无法核实材料的真实性,请假条也没有明确请假期限。虽然李某后来的确发生引产,但这不能说明其前期请假就是合理的。在没有获得批准的情况下,李某长期不上班,不利于单位管理。李某则坚持认为,自己请假的理由充分合理。

  承办检察官再次仔细审阅了一审、二审卷宗,发现幼儿园对李某停发工资的文件载明:2019年10月停发李某的工资待遇,待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请假材料、完善请假手续后,再按规定给予补发。检察官还了解到,二审期间,李某提交了翻译成中文的医疗报告公证书、医疗报告经外交部领事认证书、机票等证据,证明其怀孕的状况、请假的真实原因等。但双方在沟通请假事宜时,由于国内外存在时差,加之双方都不够理性,产生严重分歧。

  抗诉促改判

  恢复人事关系并酌情补偿

  “2020年4月30日,幼儿园终止了与李某的人事关系,此前李某仍属于该幼儿园职工。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李某确实在国外因胎儿发育异常,做了引产手术。根据2012年4月28日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因此,即使幼儿园后来终止了双方的人事关系,李某主张补发2019年10月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工资也应得到支持。”承办检察官表示。

  检察官进一步解释:“幼儿园告知李某无法批假的原因,主要是李某提供的诊断证明等资料的真实性无从考证。停发工资的原因也主要是李某的请假手续不完善。但二审中,李某提交了经翻译公证、大使馆认证的医疗报告,病历号、社保号均一致,内容也与李某之前在请假时提供的内容一致,印证了李某请假原因的真实性。该证据与请假事由密切相关,与案件主要事实也密切相关,二审法院不予采信这部分证据确属不当。同时,李某在完成引产手术后未能及时返岗,是受全球暴发新冠疫情的客观因素影响。”

  2024年7月,贵州省检察院依法向贵州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同年12月30日,贵州省高级法院经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认为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恢复李某与幼儿园之间的人事关系。但因李某未能及时返回单位上班,存在一定过错,酌情由其所在幼儿园支付李某自2019年10月起至2021年5月期间的工资及相关生活费用共计2万余元。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