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指出,支持起诉是检察机关依法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定职权。要立足检察职能,紧扣“支持”定位,坚持“必要”原则,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诉讼能力受限的特定群体,依法支持起诉,让他们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切实维护合法权益。高质效办好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在支持起诉工作的实践探索中,检察机关要着力推动理念更新,牢固确立追求实质正义的价值导向;深化数智赋能,构建数据驱动、精准高效的现代化办案模式;强化协同联动,形成内外协同、多元共治的综合保护体系,切实维护好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更新理念,明确民事支持起诉的职能定位与价值目标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高质效办好支持起诉案件,首要在于实现检察履职理念的更新,要坚持实质正义与诉权保障的理念。
一是坚守“支持者”而非“替代者”的角色定位。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中必须恪守权力边界,身份角色是“支持者”与“辅助者”,旨在弥补特定群体在诉讼能力上的结构性短板,而非替代其行使诉权。这要求检察机关严格遵循自愿原则,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充分尊重其处分权,确保检察权对私权领域的介入是谦抑、有限且必要的。
二是树立“实质诉权平等”的价值目标。法律面前的平等不仅在于形式,更在于实现平等的能力。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遭受家暴妇女等特定群体,往往因经济困难、文化水平、生理心理状况等因素,处于“不会、不敢、不能”诉讼的困境。支持起诉制度的本质,正是通过国家公权力的适度介入,为这些“诉讼洼地”注入司法资源,矫正失衡的诉讼态势,帮助其真正获得司法救济的机会,从而实现从“程序进入”到“权益实现”的实质正义。
三是践行“矛盾化解与源头治理”的延伸职能。支持起诉不能止于“一诉了之”,而应融入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始终。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过程中,通过积极运用听证、促成和解等方式,力争在诉前、诉中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同时,通过对从个案到类案的分析研判,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漏洞,及时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的发生。
数智赋能,构建特定群体支持起诉数智化履职新格局
在数字时代,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是高质效办好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的重要依托。
一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检察机关主动与人社、民政、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搭建数据共享机制,整合劳动关系、社保缴纳、欠薪投诉、残疾人权益保障、老年人赡养纠纷等多维数据资源,破解“数据孤岛”难题。在此基础上,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通过对海量数据的关联分析、异常监测、趋势研判,自动识别欠薪、侵害残疾人劳动权益、赡养义务未履行等监督线索,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发现”“精准预警”的转变。
二是以智能手段升级案件管理,实现办案辅助精准高效。充分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历年支持起诉案件数据进行深度分析,通过将案件要素标签化,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精准分类与动态跟踪。此外,利用知识图谱和人工智能技术,为检察官推送类案判决、法律法规、证据标准及最佳处理方案,提升证据审查与法律适用的精准度和效率,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三是构建“互联网+支持起诉”智能化载体,赋能特定群体“指尖维权”。针对特定群体地域分布散、行动不便等特点,建设集法律咨询、在线申请、进度查询、普法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化支持起诉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轻量化应用,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群体提供“指尖上”的检察服务,降低维权门槛,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协同联动,健全内外衔接与多元共治的保障体系
支持起诉工作涉及的特定群体和诉讼领域广泛,权责主体分散,单靠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难以实现全链条、全方位保护,通过开展对内融合履职、对外协同履职,建立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办理等协同模式,有助于破解线索发现不及时、调查取证难、权益修复不彻底等痛点。
一是强化内部一体化履职协作。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一体化优势,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协作、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改变民事检察部门“单兵作战”的模式。从线索发现端发力,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院内双向移送、筛查研判机制;从办案协作端聚力,积极探索“刑事+民事”“公益诉讼+支持起诉”等融合履职模式,针对同一案件涉及的不同法律关系和诉讼领域,由各检察业务部门协同调查取证、共同研判案情、一体制定支持起诉、救助帮扶、社会治理等方案,有效解决单一部门视角局限、手段不足等问题。从上下联动端强化,上级院加强对下指导,对重大、敏感、跨区域的支持起诉案件,可进行挂牌督办或实施一体化办案,统一司法尺度和处理标准。
二是深化外部跨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构建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支持起诉常态化协作机制。在线索移送、证据调取、联合调解、快速审理、执行保障等方面形成规章制度。例如,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与区人力社保局会签《关于建立通州区根治欠薪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欠薪信息共享、案件线索按月移送、“一案四函”等机制,以“支持起诉+和解”等方式助力化解区域内农民工欠薪矛盾难题。通过京津冀“通武廊平宝沧”六地检察机关签署跨区域协作工作办法,为破解异地维权难题提供了机制保障。针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难题,该院牵头建立“检心”守护联盟,邀请通州区十余家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加入,将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社会帮扶等制度有机衔接,实现对特定群体的多维度、立体化保护,助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保护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