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胞兄弟因共同诈骗获刑,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在矫通”App打卡记录的异常巧合引发检察官关注。看似形影不离的打卡时间背后,暗藏代打卡玄机,一场针对社区矫正监管漏洞的核查与整改就此展开。
人脸识别现端倪 兄弟代打卡露马脚
周某甲(哥哥)与周某乙(弟弟)是同胞兄弟,两人相差2岁。2024年4月22日,两人因共同实施诈骗,被贵州省龙里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各并处罚金3000元,缓刑考验期限均为2024年5月7日起至2025年5月6日止。因家住息烽县,两人到息烽县司法局报到后,在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025年3月,息烽县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日常监督检察工作时,社区矫正对象周某甲和周某乙的关系、照片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两人长得好像啊!”在仔细查看两人“在矫通”App打卡记录后,检察官发现两人多次的打卡时间相近,前后不超过一分钟。
“两个人都是成年人,应该都有自己的私人生活,怎么会有这么多次的打卡时间几乎一致,时间点也太巧合了。”办案检察官经分析认为,周某甲与周某乙是同胞兄弟、长相相似,两人极有可能利用“在矫通”App人脸识别的漏洞相互代替打卡,逃避监管。
经仔细辨认,检察官发现周某甲与周某乙虽然长相相似,但还是有区别,于是立即调取打卡记录保存的照片进行比对,发现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3月5日,周某甲的打卡记录照片疑似有120余天系周某乙。
多维核查破迷局 不假外出水落石出
为了进一步查明事实,办案检察官进行了调查核实。周某甲的请假记录显示,周某甲仅于2024年6月25日请假一天外出至龙里办事,除此再无其他请假申请及请假记录。
办案检察官依法对周某甲和周某乙日常驾驶车辆出行情况进行查询并调取相关车辆出行截图,发现在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3月5日,周某甲驾驶车辆离开息烽县范围活动,累计外出128天,其中2025年2月6日至3月5日连续外出28天。
至此,可以确定周某甲请周某乙代为打卡,不假外出基本属实,检察官遂电话通知周某甲、周某乙进行当面调查询问。据两人交代,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某甲发现弟弟周某乙可以代替自己打卡,“在矫通”App并未发出提示。因女朋友在龙里,周某甲想外出看望女朋友并在龙里打工,于是请弟弟周某乙代为打卡,而周某乙碍于兄弟情谊答应了。
“我担心请假不被批准,而且打零工需要经常请假,我也觉得请假麻烦。”当检察官问及缘由,周某甲如是说。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周某甲外出务工地,了解到周某甲刚开始在龙里县打零工,2025年1月前后找到了一份相对固定的工作,在某通信店负责办理“充话费送手机”业务,工作期间已为通信店配送手机71台。
检察监督堵漏洞 宽严相济促矫正
办案检察官经综合考量认为,周某甲虽然不假外出,但主要目的是在外打工,且期间没有违法行为,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予以惩戒。同时,社区矫正机构在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应予纠正。
3月17日,息烽县检察院向社区矫正机构提出意见:经综合审查上述2名社区矫正对象违反信息化核查规定、不假外出的具体情况,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根据二人的违法情节依法分别进行处罚,加强针对性的监管和教育。同时,针对人脸识别系统漏洞,对系统漏洞进行修复,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监管。
社区矫正机构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对周某乙作出警告决定,提请公安机关对周某甲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后息烽县公安局决定对周某甲行政拘留6日,罚款200元。周某甲、周某乙在社区矫正机构的教育引导下认识并改正错误,遵守法律法规,此后未再发生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按期解除矫正。
11月10日,检察官了解到,社区矫正机构已经采取技术措施,将人脸识别阈值提升至95%,建立了“所长+网格员+家属”三级联管,有效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