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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督促监护令机制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2026-01-04 10:11: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1月1日起,《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下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共74条,从总则、“六大保护”(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法律责任、附则等9个方面,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条例》吸纳并固化了福建省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多项创新实践与成熟经验,多处明确检察机关职责,要求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强化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律监督,为检察机关履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职责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福建省检察机关建立的督促监护令机制被《条例》采纳。近三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发出上千份督促监护令,完善家庭监护干预支持体系,成功拉回“悬崖边的孩子”。

  针对电竞酒店、剧本杀等新业态潜藏的未成年人保护风险,福建省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厘清监管职责、堵塞漏洞、源头预防,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这一以案促治的履职方式、实践成果被《条例》吸收,为未来常态化规范管理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

  为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福建省检察机关力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地。检察机关创新运用大数据模型等信息化手段,从海量信息中精准筛查案件线索,推动开展强制报告工作的方式被《条例》采纳,《条例》还进一步压实了相关主体的报告责任与法律后果。

  编辑:jcw_wxj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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