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为乡村游乐设施系好“安全带”
2026-01-07 10:31: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5年10月22日,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会同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及属地镇街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涉案游乐设施的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

  

  “现在海盗船、蹦蹦床都作了固定,贴上了安全说明和注意事项,还有专人管理,带孩子玩更放心了。”日前,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益心为公”志愿者赴乡村民俗文化活动现场检查时,游客李女士连连称赞。

  2025年2月,义乌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检察护航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走访中,收到“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站”志愿者反映:“现在乡村集市上多了很多游乐设施,小孩子爱玩,但有些大型设施架在货车上运行,看着很危险,我们很担心。”

  收到线索后,义乌市检察院立即展开调查。检察官走访发现,部分乡村集会、民俗文化活动中引进的大型游乐设施存在违规经营情况,有的设施未配备专用土建基础,直接安装在可运行的货车上,而且周边缺乏必要防护措施,也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特种设备专家鉴定,这些设施载客运行高度已明显超过2米,属于大型游乐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大型游乐设施是乡村文旅项目中欢乐的载体,却也可能是安全隐患的藏匿之处。”检察官指出,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要求对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管。解决乡村文旅活动中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问题,既是法律要求,更是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迫切需要。

  2025年8月29日,义乌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大型游乐设施违规经营问题。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排查整治,对在当地水上集市发现的两台违规设施责令整改并拆除;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5家运营单位、17台大型游乐设施及45名作业人员,常态化督促指导运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义乌市检察院还会同市场监管、文旅部门及属地镇街召开专题推进会,明确监管职责,加强信息共享与执法协作,完善乡村文旅项目引进安全性审查、可行性审查“双审查”制度,并制定《大型游乐设施监督检查指引》,就合格特种设备的判断标准进行规定,组织各镇街开展学习培训。

  编辑:范昕羽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