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活儿一直有得干,工资也是按期结清,终于能过个安心年了。”2026年1月,面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电话,农民工徐某的语气里透着宽慰与踏实。两年前的寒冬里,他和42名工友还在为被拖欠近两年的19万余元工资奔波无果,如今这笔血汗钱已悉数到账。而他们亲身经历的这起欠薪案,入选了中华全国总工会、最高法、最高检于2025年12月联合发布的2025年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典型案例。
时间回溯至2023年。王某在承接当地某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建设公司”)实施的维修项目和某装饰公司实施的改造项目后,组织徐某等43名农民工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王某将工程款挪作他用,拖欠劳动报酬共计19万余元。工人多次催讨未果,2024年春节前夕,广安区人社局依法向王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其逾期仍未支付。这起欠薪纠纷,让43个家庭的团圆年蒙上一层寒意。
2024年3月,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当地人社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广安区检察院应邀依法介入后,联合广安区总工会依托“一函两书”机制精准施策,携手打出“释法说理+督促代偿+就业帮扶”组合拳,共同开展劳动报酬矛盾化解及法律监督。办案检察官对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和法治教育,督促其积极承担还款责任;区总工会向建设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厘清总承包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先行代偿责任。同年6月,建设公司先行支付涉案维修项目中39名农民工工资,王某书面承诺在限定期限内支付另外4名农民工工资。
2024年9月,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王某移送广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并未停留于“一诉了之”,而是联合工会为王某协调联系临时性工作,助其通过合法劳动筹集资金。“当时我们考虑既要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要为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寻一条可行的出路。”办案检察官表示,这样既激活了王某的自主履行能力,也让其通过劳动重新找回对生活的责任和尊严。截至2025年5月,王某付清了剩余4名农民工的工资,并全额偿还了建设公司代偿款项。鉴于其具有主动投案、认罪认罚、在提起公诉前全部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从轻从宽情节,2025年5月,广安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办结,但检察履职并未止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劳动合同不规范、违法劳务分包等乱象,广安区检察院同步推进综合治理,一方面向区住建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劳务用工规范化整治,从源头预防同类纠纷;同时推动区总工会向相关建设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督促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协议等,从源头预防欠薪风险。
“现在工地管理规范多了,签合同、付工资都按规定来,我们干活心里也更踏实了。”徐某对回访的检察官表示。“根治欠薪不能仅靠‘单打独斗’,‘检察+工会’联动履职、叠加发力,推动形成综合治理合力,实实在在地维护了农民工权益,治理了‘薪’疾,化解了‘薪’愁。”区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