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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异常数据激活社会信用“修复键”
2026-01-14 10:18: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5年12月,河南省郏县检察院在推进“社会信用修复专项监督活动”中,就一起信用修复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失信名单一撤,心里这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日前,河南省郏县某磨料公司原负责人拿到信用修复决定书后,难掩激动之情。

  2025年5月,郏县检察院在推进“社会信用修复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某磨料公司的异常信息:该公司2018年因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已于2019年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下称“终本执行”),可该公司失信信息在网上公示长达七年。办案检察官朱占朝循着这一疑点深挖细查,发现原郏县安监局(现职能并入县应急管理局)于2017年9月对该公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罚款处理,后因该公司未缴纳罚款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起案件不仅存在失信信息更新滞后的问题,更暴露出行政程序的疏漏——行政机关当初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依法送达《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让企业错失了及时申请信用修复的机会。就此,郏县检察院构建“社会信用修复领域行政非诉执行及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模型”,共调取各类业务数据2300余条,经过初步碰撞排查出疑似异常线索35条。

  该院随即开展核查,一方面,通过调阅法院执行卷宗、核查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数据、实地走访核实被执行人信用状态与执行情况,查明法院存在对“终本执行”案件失信信息长期公示、未及时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等违法情形;另一方面,通过走访被处罚企业、询问企业负责人,全面审查行政处罚卷宗,发现行政机关存在失信信息公示期届满未及时删除、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未同步送达《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等程序漏洞。2025年6月6日,该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解除对某磨料公司的失信惩戒措施。

  此外,该院随机抽查郏县应急管理局2018年以来办结的10件安全生产违法案件卷宗,发现其中4件均存在未依法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修复权利的程序疏漏,遂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郏县应急管理局全面补正程序缺陷、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常态化告知机制。之后,该院与郏县应急管理局会商了整改举措,郏县应急管理局将《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步送达被罚主体作为执法办案的必经流程,并将其纳入执法质量考核指标。

  为了从根源破解信用修复领域的普遍性困境,2025年8月,郏县检察院牵头召集县法院、发改委、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聚焦信用修复政策落地见效、跨部门协同配合等关键环节深入研讨,最终建立起信用修复常态化协作机制,有效打通部门间协作壁垒。

  几乎同时,平顶山市检察院也联合市发改委,牵头市中级法院、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分行等责任部门,建立严重失信专项治理定期会商机制,共同制定《加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治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制度建设打破信息孤岛,构建起全链条、全覆盖的信用修复协同治理体系。

  据了解,郏县检察院自主研发的“涉企社会信用修复行政非诉执行及相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模型”已顺利上架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库。河南省检察机关在部署开展“社会信用修复专项监督活动”中,以此模型为重要抓手,推动各级发改委牵头为1.6万余家企业恢复信用,各级法院累计屏蔽企业失信信息5.5万条,1.3万余家企业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实现监督经验从“个案创新”到“全域赋能”的跨越。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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