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十余年的身份错位,一桩本不存在的婚姻关系,一份源于虚假诉讼的离婚调解书……2025年12月26日,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监督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经法院裁定撤销了十余年前的民事调解书。该案的办理成为推动当地相关行政部门完善婚姻登记管理制度的关键契机。
用堂姐的身份证登记结婚
时间回溯至2000年5月30日。为与小王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的王某甲竟想出了一个“李代桃僵”的主意——她借用堂姐王某乙的身份证,与小王在灌云县办理了结婚登记。于是,王某乙的法律身份与几乎陌生的小王捆绑在了一起。
2003年,已达婚龄的王某甲与小王以真实身份再次登记结婚,却未处理此前冒名登记留下的“历史问题”。直至2013年,王某乙准备与他人登记结婚,才想起要先与小王解除婚姻关系,但在办理手续时却被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告知,小王名下有两起婚姻关系均处于存续状态,行政机关“缺乏主动撤销婚姻登记的法定授权”,无法进行撤销。
于是,王某乙以“夫妻关系破裂”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为了尽快获得离婚判决,诉讼中,王某乙向法庭提交了当年冒名办理的结婚证,并对关键事实作了虚假陈述。法院基于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作出民事调解书,确认二人离婚。至此,这桩始于冒名登记、终于虚假诉讼的案件,在司法程序上尘埃落定。
被困住的婚姻自由
然而,王某乙还是无法登记结婚,因为那段被冒名登记的婚姻在行政机关系统中一直显示为存续状态。多年来,她虽持续向行政机关反映问题,但始终未能解决。
2024年,行政机关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将该线索移交给灌云县检察院。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2013年,王某乙与小王离婚纠纷案涉嫌虚假诉讼。经全面调查,检察官厘清了王某甲、小王与王某乙三人的全部违法事实。
检察机关随即依法启动监督程序,2024年6月14日,针对冒名登记问题,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冒名登记行为违法,应予撤销。2024年6月27日,相关部门撤销了冒名婚姻登记,宣告王某乙与小王不存在婚姻关系。随后,检察机关将监督指向虚假诉讼。
灌云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在王某乙诉小王离婚纠纷案中,当事人提供虚假证件、作不实陈述,骗取民事调解书,已构成虚假诉讼。2025年3月28日,该院提请连云港市检察院向连云港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同年12月26日,法院裁定撤销2013年作出的民事调解书。
让婚姻登记告别“信息孤岛”
事实上,王某甲等人的案件并非个案。2024年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在履职中还发现了盛某与乔某、袁某与李某等多起类似的冒名婚姻登记案件。
“这些案件暴露出行政机关存在的管理漏洞:一是身份审查形式化,受理结婚登记时未充分审慎核实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二是信息共享碎片化,婚姻登记机关与法院、公安机关之间未实现有效联通,形成‘信息孤岛’。”办案检察官分析说。
2025年9月1日,灌云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严格实质审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普法宣传等。行政机关高度重视,迅速落实整改:推广人脸识别、指纹核验等技术,引入电子签名系统、二代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实现身份信息自动化核验,从源头杜绝“人证不符”;建立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系统,实现信息数字化管理;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初步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离婚判决、调解信息及时同步,防止利用虚假文书“钻空子”的情况再次发生。
2025年11月27日,经法院开庭审理,对小王、王某乙的虚假诉讼行为当庭进行了训诫。“检察机关以点带面推动建章立制,此次与行政机关协同发力,有效促进了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化与法治化水平提升,做法值得充分肯定。”近日,灌云县检察院对行政机关进行回访时,灌云县妇联三级主任科员孙芹感慨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