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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镜
清除盗用流量“寄生虫”
2026-01-15 11:17:00  来源:检察日报

  

  

  2026年1月,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检察官深入企业走访,帮助企业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2026年1月,新修订的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对我们一线检察官来说,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办理新型网络犯罪有了更明确的指引。手头一起“薅大厂流量羊毛”案正在推进后续治理,其办理思路恰好契合新法精神,这让我不由得想起,当我把这起案件的17册卷宗从手推车上搬到办公桌,翻开第一本案卷时,心底涌现出的强烈直觉:这绝非一起普通案件。

  实际上,这是一起直指数据安全的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不法分子施某等人借“薅大厂流量羊毛”牟利,其编写的云解析软件,能够绕过安全防护屏障,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将第三方视频内容私自上传至多家互联网企业服务器。用户每一次点击观看产生的存储、带宽与流量费用,全被悄然转嫁给毫不知情的互联网“大厂”。2023年6月,一家大型互联网公司察觉服务器数据异常,流量费用较往常激增数倍,这条隐蔽的黑产链条才终于浮出水面。

  经查,施某等人正是借助这款解析软件“搭便车”转嫁成本,将视频内容上传至各大互联网企业服务器,再把真实访问地址嵌入自己运营的网站供用户点击,从而实现“背靠大树好乘凉”的非法牟利模式。他们专挑流量规模大的知名企业下手,直至案发,已通过售卖软件非法获利171万余元,给被害企业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与潜在安全威胁,更是难以估量。

  面对对象虚拟化、行为隐蔽化、获益间接化的办案难点,我们果断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程序源代码、数据传输路径、存储方式及解析逻辑开展全面技术鉴定。同时,我们与公安民警、技术鉴定人员、审计人员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逐条厘清软件运行原理,精准界定其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程度,最终从海量电子数据中梳理出犯罪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环环相扣的完整证据链。

  在充分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的基础上,办案团队围绕盗窃罪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两个罪名进行论证,通过类案检索、理论研讨、检察官联席会议等多重方式,细分犯罪行为模式、精准适用法律条文,最终将该案定性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依法提起公诉。

  2025年5月,随着法槌落下,施某、郭某、王某等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至此,这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暂告一段落。

  但案件的办结,并未让我们停下思考的脚步。流量就是资源,数字经济时代,盗用流量的现象并非个例。我们在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时发现,由于非法控制行为消耗的算力资源价值、硬件设施损耗及电力成本等都难以精准量化,被害企业的经济损失难以量化。

  为此,我们双管齐下推进后续治理:一方面,多次与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沟通,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推动公安机关、法院促成被告人主动退赔,最大限度为被害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另一方面,通过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提醒企业强化服务器异常流量监测、未授权访问拦截等技术防护能力,助力企业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回首这起案件,它恰似一面棱镜,折射出数据要素化时代的新型安全挑战:网络犯罪的形态正从直接窃取信息,悄然演变为对数字基础资源的隐秘“寄生”——流量、存储与算力,这些支撑人工智能研发与运行的“数字基建”,已成为黑灰产业觊觎和滥用的目标。

  此类犯罪不仅作案手法更隐蔽、追溯难度更大,还可能从源头污染数据池、侵蚀算力根基。这已不仅是网络空间治理的重要命题,更是一项关乎智能时代发展根基的战略课题。

  我院所在的杭州高新区(滨江),是“中国数谷”试点示范核心区。立足区域定位,我们也正致力于构建惩治与治理并重的数字安全防护体系,精准打击犯罪形成震慑,同时以前瞻思维推动制度创新,探索构建“三数一链”数据可信流通基础设施,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大局,参与数据要素“改革沙盒”等创新探索,秉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引导技术力量服务创新发展,让法治为技术创新保驾护航。

  这一切努力,都是为了将技术纳入法治轨道、把数据置于安全基座,为数字经济与新质生产力蓬勃发展培育活力与可靠性兼具的沃土。我坚信,一个可信、安全的数字未来,正在不远的前方等着我们。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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