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检特约监督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云南省律师协会会长、云南众济律师事务所主任、民革云南省委会副主席 万立
1月19日,我应邀参加全国检察长会议,深入了解到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相关工作举措与成效,这给了我很大的惊喜。近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司法人员虽亦在监督范畴内,但因其涉及的徇私枉法、虚假诉讼等案件以及司法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特殊性,使得线索收集与论证耗时久、辨别难。检察机关在刑事、民事、行政等传统检察业务上推进扎实,较新的公益诉讼检察更是发展迅猛,但对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监督一直存在以上难点。云南省检察院也曾邀请我参加座谈会,探讨如何扩大该领域监督覆盖面,我们就依托律师等专业群体,搭建线索反映沟通渠道;创新理念,运用数字检察和大数据手段拓宽线索来源等充分交流了意见。
2025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侦查厅正式挂牌成立,它意味着检察机关的监督权,向内延伸至对“监督者自身”及整个司法链条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专业化、权威性侦查。这不仅是机构的增设,更是监督逻辑的根本性完善。
为确保该项工作持续发挥威慑力与治理效能,必须着眼于长远,在体制机制与核心能力层面进行系统性强化。以下我从三个关键维度提出具体建议,旨在构建更加科学、规范、有力的工作体系:
第一,构建敏锐且规范的线索发现机制,实现从被动受理到主动筛查的转变。建议深入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战略,将技术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探索研发符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特点的专项数据模型,整合案件管理、财务审计、人员交往等多维度信息,对案件办理中的异常节点、资金流向的疑点、人际关联的闭环等进行自动化筛查与碰撞分析。通过设置合理的风险预警阈值,系统自动标识高风险线索,使那些藏匿于海量信息背后的蛛丝马迹提前浮出水面,变“等米下锅”为“精准找米”。
第二,完善高效一体的办案指挥机制,凝聚攻坚克难的系统合力。建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上级检察院,特别是最高检与省级院的统一指挥、直接查办规程。对于关乎全局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上级院可迅速抽调全域精锐力量,组建专案团队,直接介入或提级办理,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与指挥扁平化。同时,着力完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通过指定管辖、异地交办等方式,依法、灵活地排除不当干扰,确保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第三,锻造本领高强的专业侦查队伍,夯实公正司法的能力根基。建议实施人才兴检战略,建立健全全国及省级层面的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对具备法律、金融、信息技术等复合背景的检察官进行动态管理。培训体系必须与犯罪形态的演变同步升级,开展极具针对性的专项技能训练,培养一批不仅精通法律,而且善于侦查、懂得数据的专家型检察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