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清理得非常彻底,埋在土里面的废弃薄膜都挖出来了。”日前,随着16.87吨农用固体废物被彻底清理处置,5113.79亩案涉农田的“白色污染”隐患得到全面消除,这起由云南省大姚县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推动解决的农业生态保护案件成功办结。
农用薄膜是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但对废弃农用薄膜的不当处置,不仅破坏土壤生态,更会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危害群众身体健康。
2025年8月,大姚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一些蔬菜种植地存在废弃农用薄膜随意丢弃或就地焚烧情况,造成了环境污染,遂以公益诉讼立案。
经调查核实,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该县辖区内65个村民小组承包了5113.79亩土地用于蔬菜种植。2024年10月至2025年8月,该公司在种植过程中长期、大量使用不可降解的农用地面覆盖薄膜,且未按规定对废弃农用薄膜进行清理回收,而是直接在田间地头焚烧处置,造成严重农业面源污染。
对此,大姚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推动问题整改。2025年10月23日,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回复称已完成整改。但检察机关跟进监督时发现,整改工作并未完全落实——田间地头仍有大量随意弃置的废弃农用薄膜,部分田埂上还遗留着农用薄膜焚烧灰迹及未烧尽的黑色农用薄膜,农业生态环境持续受损,社会公共利益未得到有效维护。
鉴于行政主管部门未全面依法履职,2025年11月27日,该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行政主管部门全面履行农业废弃物使用、回收、处置监督管理职责,并督促涉案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废弃物清理处置工作,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收到起诉书后,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全面整改工作:一方面紧盯涉案企业,督促其彻底清理处置废旧农用薄膜、废旧滴灌带、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共计16.87吨;另一方面扩大监管范围,深入辖区21家农业生产承包大户开展专项督导,指导规范农用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从源头防范污染问题反弹。
整改完成后,行政主管部门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整改成效核查。检察官对案涉土地进行全面现场勘查,确认废弃农用薄膜、焚烧灰迹等污染物已全部规范处理,环境污染隐患彻底消除。据此,法院裁定终结诉讼,该案成功办结。








